九龙坡区鹅公岩小学校迁(扩)建招标公告

九龙坡区鹅公岩小学校迁(扩)建招标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鹅公岩小学校迁(扩)建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泓展招字(2011)04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九龙坡区鹅公岩小学校迁(扩)建项目已经由 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九龙坡发改委投[2010]323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代理业主为重庆龙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 融资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融资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工农二村96号。

2.2工程规模:项目拟占地面积229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995平方米。项目总融资规模7920.4万元。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教学楼、综合楼以及建设运动场、给排水、电、气、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及为保证本工程顺利实施所进行的融资工作。

3、融资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融资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必须是具有融资优势和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3.1.3履约信誉度高,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且公司注册资金等于或大于4500万元。

3.1.4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禁入。

3.1.5融资人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BT合同总价的40%,并提供银行存款证明;融资人还必须提供省(市)级(分行)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2年以上)贷款承诺函,贷款额度必须大于或等于融资金额的60%,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融资人不得以该项目作担保向银行贷款。若融资人提供的投入该项目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大于该项目融资规模,则可不提供贷款承诺函,但必须确保该资金用于该项目建设。

3.2融资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将工程前期费用1150万元一次性划入项目业主指定帐户。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融资相关事宜

4.1融资人收益

4.1.1对项目前期费用,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计息的1.5倍计算融资人收益,自融资人划入项目业主指定帐户之日起计算至该笔资金回购完成。

4.1.2建设期间的工程建安费用不计利息,也不计算收益。工程竣工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1.5倍计息。

4.2回购期限及比例

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分四次完成回购:第一次回购为工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回购全部前期费用;第二次至第四次分别为工程竣工之日起的第六个月末、第九个月末、第十二个月末各回购一次,分别为工程费用的30%、30%、35%,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期间的质保金不计利息。

如果发包人工程回购款提前支付,则按提前支付工程回购款比例扣减回购期融资成本;如果发包人工程回购款延迟支付,延迟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融资人收益,在支付回购款的同时支付给融资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9 月 20 日 9 时 00分至2011年 9 月 26 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大厅报名。报名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详见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

5.3本工程招标文件不实行邮购。

7、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重庆市九龙坡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

项目代理业主:重庆龙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联系人:龚力佳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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