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头镇、华阁镇土地综合整治预制构件制作招标公告

明山头镇、华阁镇土地综合整治预制构件制作招标公告

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1年度南县明山头镇、华阁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预制构件制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1年度南县明山头镇、华阁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预制构件制作已由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字[2011]78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南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县明山头镇、华阁镇;
2.2招标金额约为2040万元;
2.3计划工期:暂定工期为120天(日历天);
2.4每个标段的质量等级要求达到符合国标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7个标段,各标段合理价为:

标段

所属区域

合理价(万元)

1标段

建商村、创业村、明山村

292.3(含暂列资金58万元)

2标段

杨杆村、大木村、红卫村

230.7(含暂列资金46万元)

3标段

护丰村、小港村

296(含暂列资金58万元)

4标段

丰乐村、合垸村

247(含暂列资金49万元)

5标段

湖子口村、华北村

335(含暂列资金67万元)

6标段

联华村、德胜村

327(含暂列资金65万元)

7标段

华丰村、德胜村

312(含暂列资金62万元)

合计

2040.0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公布的具备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同时须有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资质)合格投标人(湘土整发【2008】107号、湘土整发[2011]31号,有相关文件被禁止投标的除外);
3.1.2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书》。
3.1.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
3.1.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投标人必须承诺:在本次投标前,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同期未在2011年省以上投资土地综合整治其他项目中标,否则本次中标无效并承担违约责任;
每个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2011年10月8日16:30前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投标人报名无效。
开户名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行益阳市分行康富路支行
帐 号: ****************002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1年9月20日至2011年9月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即9月24日至9月25日不接受报名),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参与报名①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③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项目经理国土培训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南县燕山宾馆贵宾楼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4.2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报一次名,不得多报,报名时不对应具体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标段的内容全部考虑与计算,并必须完全接受所有标段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同时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和工程变更的有关计价结算方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等内容。(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后审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7、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招标人:南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崔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县燕山宾馆贵宾楼一楼
联系人:王倩婷
手机:135*****56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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