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招标公告
淄博市高青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
竞争性谈判资格公告
一、采购人:淄博市高青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68号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政通路145号新时代商务中心A座2号楼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淄博市高青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 项目编号:GQZFCG201116
四、采购货物的用途、数量分包情况及受邀方资格要求等:
本项目共分3个包
包号
货物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受邀方资格要求
1
8吨泡沫
消防车
详见谈判文件
1辆
受邀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含500万)元以上,且所投产品在其营业范围之内;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技术实力及规范化的售后服务。
3、非生产商投标人还应具有设备生产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
消防车配备器材
详见谈判文件
1宗
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最近一期年检合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消防产品;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3、制造商参加投标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形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4、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证明》,针对本项目授权和有效期内的授权均可;同时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形式检验报告》复印件.
3
个人防护装备
详见谈判文件
1宗
五、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2011年9月26日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清 乔英杰
联系方式:****-******* 138*****384/156*****777
传 真:****-*******
E-MAIL:SDZBZB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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