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人民检察院警用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陵县人民检察院警用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陵县人民检察院警用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陵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对宁陵县人民检察院警用车辆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 采购编号:商宁财采购【2020】002号

2.2项目名称:宁陵县人民检察院警用车辆采购项目

2.3交货地点:宁陵县人民检察院院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预算金额:240000.00元

2.6采购内容:警用车2辆(详见招标文件)

2.7交货时间:6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的供应商。

3.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的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须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保及完税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1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2019年的财务报表、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保及完税证明,(以上证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查验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地点: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方银座D座17楼。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月20日09 时30 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商丘市东方银座D座东单元1703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七、 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宁陵县境内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贾先生 电 话:****-*******

地 址:邹城市太平路2777号

2020年1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警用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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