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大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永春大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FQZ[2019]06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大队营房装修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春县公安消防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永春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367114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36711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5日8时30分00秒至2020年1月20日17时30分00秒;到泉州市丰泽区海星小区19栋第三单元13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7300元人民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投标人企业账户在2020年2月3日17:30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帐户。

6.3.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名:永春县公安消防大队

账号:140*****09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4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小区19栋第三单元1306室开标大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永春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泉州市永春县

电话:130*****119,传真:/

联 系 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小区19栋第三单元1306室

联系电话:****-********188*****891,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日期:2020年1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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