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的采购公告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的采购公告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
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对
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编号:DGZFCG-HW*******)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 |
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
否 | 二、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垃圾处理量:≥18t/h或≥100m3/h 2.进料仓容积:≥1.6m3; 3★垃圾箱容积:≥17m3; 4.最大压缩力:≥340kN; 5.★电动机功率:≤5.5KW 6.空载压装循环时间:≤43s; 7.上料机构循环时间:≤33s; 8.▲上料机构最大举升力:≥2t; 9.★钩心高度:≥1570㎜; 10.噪声:≤80db; 11.▲压实密度≥0.7t/m3; | 1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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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
*******.00元
最高限价:
*******.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月16日08:30时起至2020年1月2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门口芳清街8号205室潘先生)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采购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领取文件时请携带U盘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所有证件需盖企业公章。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11日0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1(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门口芳清街8号)。
八、公告期限公告期限:
2020年
1月
16日至
2020年
1月
21日。
九、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东港路133号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
182*****816采购代理机构: 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门口芳清街8号
项目联系人: 潘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
领取采购文件、评标结果、领取中标通知书等业务咨询电话:
****-*******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
****-*******采购文件技术条款、合同等相关内容咨询电话:
****-*******评标结果、领取成开 户 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东港支行
账户名称: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469
、
、
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