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湖工业园凤凰丽苑建设工程二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凤凰湖工业园凤凰丽苑建设工程二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凤凰丽苑建设工程二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凤凰丽苑建设工程二标段,由渝发改审批【2011】18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凤凰丽苑建设工程二标段,总投资约********.77元;(以实际公布的最高限价为准)[3号楼为高层26F;5号楼为高层28F;10号楼为裙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和图纸以及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
2.3工期要求:日历工期36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含临时一级)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无需报名,开标前1个半小时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1年9月20日后在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等资料)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1年10月13日9时30分,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9月28日,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7、答疑时间
2011年9月30日17:00时前在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区公开答疑,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未按时上网或下载相关资料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川区凤凰大道777号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杨河二村18-18号
邮 编: 邮 编:400020
联系人:刘昌松 联系人:陈刘操
电 话:139*****694 电 话:***-********/2/3转31
传 真:***-******** 136*****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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