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定点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城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定点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海城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定点车辆维修保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城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对海城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定点车辆维修保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CG*******)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海城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定点车辆维修保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金杯海狮定点车辆维修保养

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4日北京时间9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政府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1月15日 至2020年1月20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城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海城市环城西路51号

项目联系人:张国辉 联系电话:131*****622

采购代理机构: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政府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项目联系人:朱慧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hczhengfucaigou@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支行

账户名称: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770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养 车辆维修 事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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