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NSC-20SNHD02005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2.1工程概况:田湾核电站7、8 号机组拟建设两台1200MWe 级俄罗斯AES-2006 型核电机组,其中核岛以列宁格勒核电站二期工程为参考电站,常规岛以田湾核电站3、4 号机组为参考电站。根据中俄双方签署的总合同,俄方负责核岛设计和核岛主要设备供货,中方负责常规岛和BOP 设计及供货、负责核岛俄转中(俄方供货范围外)设备采购、负责全厂建安和机组调试工作。7号机组第一罐混凝土(FCD)的时间暂定为2020年12月底至2021年5月底(具体以业主发出的通知为准),总工期暂定 62个月,8号机组第一罐混凝土(FCD)的时间与7号机组间隔 10个月,工期同7号机组。工期分配暂定为:土建工期27个月(FCD到穹顶焊接完成),安装工期22个月(环吊可用到冷试开始),调试工期13个月(冷试开始到投入商业运行)。
2.2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
2.3服务期限:从甲方发出的监理工作书面通知开始,至8 号机组临时验收结束后24 个月(含工程质保期的监理)。
2.4工程内容: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
2.5 最高投标限价:2.9亿元人民币
3.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相关监理法规要求,对田湾核电7、8号机组工程承包范围全部建设工程子项施工活动及施工管理实施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HSE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和文档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等。
4. 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综合监理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发售5.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工程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平台主页滚动栏)、营业执照(需几个文件压缩打包后再上传或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20年1月15日17:00 — 2020年1月20日17:00(北京时间)
3.4联系人:张先生电话:***-********邮箱:zhangzf@puyuan.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12日09:00(建议在8:15-8:45之间提交文件),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二会议室。
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6.3未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中注册并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次招标公告 。
8.保密要求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2020年1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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