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殡仪馆扩建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庆安县殡仪馆扩建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庆安县殡仪馆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秀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庆安县殡仪馆的委托,对庆安县殡仪馆扩建改造项目设备购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安县殡仪馆扩建改造项目设备购置

2.2项目编号:XSGL-2020-21

2.3招标内容及采购预算:购置火化机、遗物焚烧炉及尾气除尘设备,采购预算470万元

2.4资金来源:国家拨付160万元,地方匹配310万元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潜在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3潜在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所投设备原厂商或其国内总代的销售或代理授权证明,还应提供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4潜在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公告发布起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

3.5潜在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为准)(公告发布起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

3.6潜在供应商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公告发布起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报名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时),营业执照,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需提供所投设备原厂商或其国内总代的销售或代理授权证明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于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21日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3时30分-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秀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54号二单元七楼)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1000元/包,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6日9时,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秀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54号二单元七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安县殡仪馆

地 址:黑龙江省庆安县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8*****655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秀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54号二单元七楼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 话:****-********


标签: 设备购置 扩建 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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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秀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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