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前期进场道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前期进场道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湖南省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前期进场道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湖南省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前期进场道路施工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全路段的道路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1.2 项目概况:涔天河前期进场道路,道路总长2232.96m(桩号k0+000至K2+232.96)。其中k0+000至k1+120段路面宽7m,路基宽8m,三级施工道路标准;K1+120到K2+232.96路面宽9m,路基宽10m,二级施工道路标准,暂采用泥结石路面,备选方案采用混凝土路面。
1.3 工程造价:约800万元人民币(备选方案约1000万元人民币,以施工标段合同计算价为准。)
1.4 监理期限: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质量缺陷中的监理,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一致。
1.5 监理质量等级: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且近三年内(2008年8月30日至2011年8月30日)至少有一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已列入湖南省水利厅《第一批提交了诚信档案以及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名单》(见 http://www.hnwr.gov.cn),或持有湖南省水利厅建管处开具的企业诚信受理证明。
2.3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近三年内(2008年8月30日至2011年8月30日)至少有一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主要监理人员应为水利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购买招标文件和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和签署诚信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20日至2011年9月24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州市长城宾馆(冷水滩区河东湘永路与双舟路口)持如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
5)投标诚信承诺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应为拟投入本合同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原件)和公告发布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备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按照湘水办[2011]36号文要求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1年10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涔天河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
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梅湾路248号(市水利局院内)
邮政编码: 425000
联 系 人: 邓孟秋
电 话: 139*****505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湖南省水电设计院内)
邮政编码:410007
联 系 人:骆小姐
电 话:****-********
传 真:****-********
附件
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
致 (项目法人名称) :
我公司参加本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2.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借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发现有上述行为,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4.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转包或挂靠,若需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保证招标人免于承担因我公司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如有违反,同意按有关规定接收行政和法律处罚,同意终止合同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6.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保证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按约定进行考勤,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现场管理,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工作,服从招标人驻现场代表及人员的管理。
8.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规定接收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湖南省水利厅申报我公司不良行为记录一次,除非招标人同意,我公司自愿放弃参与招标人今后组织的任何项目的投标活动。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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