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F15、F16及F17、F18及X3、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编号:XYGK2020006招标公告

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F15、F16及F17、F18及X3、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编号:XYGK2020006招标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F15、F16及F17、F18及X3、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YGK*******)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委托,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F15、F16及F17、F18及X3、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F15、F16及F17、F18及X3、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YGK*******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具体详见下列“简要技术要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1,532.94681,532.9468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第一包: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本项目为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主要针对该项目制定治理与修复方案并完成治理修复相关服务。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地块位于河西区梅林路与洪江道交口西侧,北至规划东江道雨污水泵站地块,东至规划梅林路,南至规划洪江道各道路中心线,西至长泰河,本次治理修复工作范围为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地块的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地块总面积36247.0m2。项目地块原为天津市玛钢厂所在地。地块现状为未利用地,场内部分区域堆有建筑垃圾。地块周边800米范围内敏感目标较多,包括星光长泰园、有机合成宿舍、海翔公寓等居民区和天津市河西区瑞思特幼儿园等学校及天津市河西区长泰养老院等。地块未来利用规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保障地块安全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污染情况如下:土壤中污染物主要有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污染土方量约1352 m3。地块内土壤须在服务期内修复达到项目目标。地下水污染物主要有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地下水治理修复范围的总投影面积为540.8m2,含水层厚度约11.5m,须在服务期内修复达到项目目标。本项目要求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后29个月内治理修复服务项目全部完成,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风评项目—F10地块 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风评项目—F10地块 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风评项目—F10地块 风险评估报告》和地块未来利用规划确定的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目标值及《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要求,在服务期内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本项目涉及但不限于制定土壤治理与修复方案、地下水治理与修复方案、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与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方案、协助第三方监理及效果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实施前,按相关要求开展环评相关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2包2,787.71852,787.7185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第二包: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8及X3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本项目为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8及X3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主要针对该项目制定治理与修复方案并完成治理修复相关服务。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8及X3地块位于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南侧,东至四季馨园,南至四季馨园,西至枫林北路,北至东江道各道路中心线,本次治理修复工作范围为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8 及X3地块的污染土壤,两个地块总面积约为30511.9m2。历史上先后经历同生化工厂、天津市教学仪器厂、天津市化工设备厂。2002年开始企业逐步被拆除,已于2011年完成全部拆迁。地块现状为空地,零星散落有塑料袋、砖块等垃圾。地块周边800米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为住宅小区。F18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X3地块规划为小学,用地性质为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为保障地块安全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污染情况如下:土壤中污染物主要有六价铬、砷,F18地块内六价铬修复面积约为1493.57m2,修复土方量约为2688.43m3;X3地块内土壤修复总体积为10665.06m3,其中0~1.5m治理修复面积5806.04m2,治理修复土方量约为8709.06m3;1.5m~3m治理修复面积约为1304.0m2,治理修复土方量约为1956.0m3。地块内土壤须在服务期内修复达到项目目标。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原地治理修复工作完成,阶段性效果评估工作完成;自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本项目全部完成,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8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X3(小学)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8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X3(小学)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8地块风险评估报告》、《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X3(小学)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和地块未来利用规划确定的地块土壤修复目标值及《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要求,在服务期内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本项目涉及但不限于制定土壤治理与修复方案、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与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方案、协助第三方监理及效果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实施前,按相关要求开展环评相关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3包3,759.11413,759.1141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第三包: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6及F17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本项目为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6及F17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主要针对该项目制定治理与修复方案并完成治理修复相关服务。本项目需具有异地接收地对污染土壤进行堆存及处理处置。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6地块位于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与洞庭路交口附近,西至市印刷物资公司及地铁十号线建设指挥部,北至F14地块(现状平地),东至梅林北路,南至珠江道各道路中心线,地块面积约为24456.4m2;F17地块位于天津市河西区梅林路与珠江道交口东侧,东至规划珠江道交通设施用地,西至梅林路,南至珠江道各道路中心线,北至F15地块(原玛钢厂厂内),地块面积约为21294.9m2。本次治理修复工作范围为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6及F17地块的污染土壤。两个地块所在区域历史上为天津市玛钢厂,2014年玛钢厂内构筑物逐步拆除。地块现状为待建设空地,地块内地面不平整,堆有建筑垃圾,存在沟壑,无水,F17地块北侧存在外来填土,面积约2.5×103m2,厚度1.3-3.0m,该部分填土为杂色,混有小块砖石。地块周边800米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为居住区和学校。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保障地块安全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污染情况如下:F16地块土壤中污染物主要有苯并[a]芘和六氯苯,修复面积为500m2,修复深度3m,修复土方量为1500m3;F17地块土壤中污染物为六氯苯,修复面积2616.34m2,修复深度选取0~3.0m,土壤修复总量为7849.02m3。地块内土壤须在服务期内修复达到项目目标。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原地修复工作完成,阶段性效果评估工作完成;自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本项目全部完成,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F16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F17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F16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F17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和地块未来利用规划确定的地块土壤修复目标值及《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等要求。在服务期内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本项目涉及但不限于制定土壤治理与修复方案、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与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方案、协助第三方监理及效果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实施前,按相关要求开展环评相关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4包4,778.18454,778.1845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第四包: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本项目为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主要针对该项目制定治理与修复方案并完成治理修复相关服务。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内江路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天津市河西区中部,东至东江道,北至规划双海道各道路中心线,西至X1(小学)地块,南至X1(小学)地块。本次治理修复工作范围为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内江路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的污染地下水,地块总面积9761.3m2。地块20世纪50年代初期开始建设陈塘庄工业区,历史上为天津市近代化学厂(南院)一部分,2011-2015年企业逐步被拆除。地块现状为未利用地,局部地区能够见到建筑垃圾及炉灰渣。距地块中心约800m 范围历史周边敏感区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公共场所,此地块规划为市政设施用地。为保障地块安全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污染情况如下:地块内土壤中重金属、VOCs、SVOCs、TPH 等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对应筛选值;第一层地下水的污染物有氯乙烯、1,1,2-三氯乙烷,修复范围为全场地,第二层地下水的污染物有1,2-二氯乙烷,两层地下水须在服务期内修复达到项目目标。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后29个月内本项目全部完成,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依据《陈塘科技商务区内江路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及附件、《陈塘科技商务区内江路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及附件、《陈塘科技商务区内江路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和地块未来利用规划确定的地块地下水修复目标值及《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要求,在服务期内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验收。本项目涉及但不限于制定地下水治理与修复方案、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与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方案、协助第三方监理及效果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实施前,按相关要求开展环评相关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5包17,329.746617,329.7466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第五包: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5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本项目为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5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主要针对该项目制定治理与修复方案并完成治理修复相关服务。本项目需具有异地接收地对污染土壤进行堆存及处理处置。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5地块位于天津市河西区梅林路与资江道交口东侧,西至梅林路,北至资江道,东至枫林路各道路中心线,南至F17地块,本次治理修复工作范围为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5地块的污染土壤,地块总面积约为51584.7 m2。本地块历史上为天津玛钢厂南侧区域,2014年玛钢厂内构筑物逐步拆除。地块现状为待建设空地,地块内地面不平整,堆有建筑垃圾,存在沟壑,无水。地块周边800米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为居住区和学校。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为保障地块安全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污染情况如下:土壤中污染物主要有六氯苯、铅,六氯苯的修复面积为15819.38 m2,修复量为64805.16 m3;铅的修复面积为1202.52 m2,修复量为4208.82 m3;总修复面积15819.38 m2,总修复量为64805.16 m3。地块内土壤须在服务期内修复达到项目目标。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原地治理修复工作完成,阶段性效果评估工作完成;自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本项目全部完成,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F15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F15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和地块未来利用规划确定的地块土壤修复目标值及《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要求,在服务期内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本项目涉及但不限于制定治理与修复方案、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与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方案、协助第三方监理及效果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实施前,按相关要求开展环评相关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项目预算
30187.710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若联合体中既有大中型企业又有小微企业的,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不享受该项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的相关规定同本项第(一)条。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的相关规定同本项第(一)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且在有效期内;2、投标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单位须具有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01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9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4、第一包:投标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第二包:投标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第三包:投标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第四包:投标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第五包:投标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5、投标单位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01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但联合体牵头方与其成员总数须为2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和各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其成员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在联合体通过资格审查后或中标后不得改变,否则其投标/中标无效。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1-15 到 2020-01-2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楼;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单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单位;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完成注册。供应商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2-10 09:30
2.开标时间: 2020-02-10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7层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田宇然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工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具体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具体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rar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15日


标签: 修复 场地治理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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