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区域改造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区域改造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格尔木市人民医院区域改造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通告
格尔木市人民医院区域改造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
安装招标通告
青招字:2011-09858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格尔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格发改[2009]285号文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格尔木市公益性项目统筹建设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为专项、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格尔木市;
2.2计划工期:2011年10月15日至2011年11月30日;
2.3建设规模:每小时处理20吨医疗污水。
2.4招标内容:医疗污水处理系统次氯酸钠发生气及辅助设备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生产能力或供应能力及相应的安装资质或能力的法人,且近三年具有类似供应及安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供货及安装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报名。
4.2 投标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有:有效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近二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所有复印件,近三年供货证明资料以及本通告第3条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简介和报名人补充的其它相关资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即日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1号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须由投标人从本单位基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格尔木市公益性项目统筹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招标二部
联系人:巨生莲 李明
电话:****-*******
传真:****-*******
邮编:81000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行号:********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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