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综合业务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气象局综合业务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兴山县气象局综合业务楼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兴山县气象局综合业务楼建设工程,已由湖北省气象局批准建设,立项批准文号:鄂气发[2010]149号。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兴山县气象局综合业务楼建设工程,工程地点:古夫镇比邻永安路,古夫镇卫生院对面,气象局原观测站;建设规模约889.6m2,结构层次为全框架结构4层,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工期要求:150天(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GB50300-2001)。
工程安全要求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JGJ59-99)。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人注册地不在兴山县的投标人还应具备兴山县住建局办理的有效年度备案手续;
(5)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要求:
①必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加贴宜昌市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证书防伪标签。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为参与本工程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
(6)提供本项目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上岗证书,且证书上如有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加贴宜昌市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证书防伪标签。
(7)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附以上原件及原件清单一份。以上考核均以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前递交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为准进行考核。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以采信
四、投标申请人须按照《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网员登记办法》的要求至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办理网员登记手续(领取密匙)后,登录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http://www.xsxz.gov.cn)凭密匙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商城缴纳工本费后方可下载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具体操作参见首页企业网上投标指南)。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4日17:00时。
五、投标申请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登录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http://www.xsxz.gov.cn)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保证金10万元【其中投标保证金:伍万元(小写:50000元);诚信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小写:50000元)】。
六、书面投标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3日上午9:00时,书面投标资料提交到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由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逾期送达的书面投标资料将被拒收。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书面投标资料提交的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准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EF-2007-0203),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洽谈并签署。
九、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必须向业主提交人民币金额为中标价10%的现金作为本工程履约担保,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中标人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在开标后一律由县招标办代为保管,工程主体完工后,凭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兴山县招投标项目建造师证退还申请表》办理退证手续。一个建造师只能负责一个项目的施工管理,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中标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前,建造师不得作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参加其它项目的投标。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标项目管理人员。
十一、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1年9月19日。

招标人:兴山县气象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夷陵区兴夷大道 201号
邮政编码:443000
联 系 人: 谢俊 联系号码:****-*******
传  真:****-*******
日 期: 2011年9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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