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厂厂房、水源井管理房工程招标公告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厂厂房、水源井管理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石墙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厂厂房、水源井管理房工程已由济宁市发改委、邹城市水利局以济发改农经[2011]210号、邹水字[201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石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以上财政投资,不足部分由镇政府财政列支,招标人为邹城市石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邹城市石墙镇。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约80万元。
2.3计划工期:2011年10月10日计划开工,2011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 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水厂厂房、清水池、围墙、大门及道路硬化、水源井管理房及各村控制室等工程。
2.6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邹城市石墙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网采用PE管铺设,共涉及16个村,约16000人口,村头设有管理房。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邹城市石墙镇人民政府于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邹城市招标中心二楼大厅(邹城市太平东路2099号,邹城市新一中北门向东100米路北)受理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4.1.1营业执照副本
4.1.2资质证书副本
4.1.3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招标文件的获取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0 月 9 日14时30分,地点为邹城市招标中心二楼205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099号,邹城市新一中北门向东100米路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邹城市石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银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石墙镇 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C座1705室
邮 编: 邮 编: 251000
联 系 人: 张代良 联 系 人: 刘英通、孙延顺
电 话: 150*****098 电 话:****-******** 187*****158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 子 邮 箱: hy8353123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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