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城区路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建设、运营项目

大田县城区路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建设、运营项目

大田县城区路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建设、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明建招[2020]D001号

开标时间:2020年2月11日10:00分

所属行业:服务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大田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规模:①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首期投资约500万元②改造高耗能传统灯具约11860盏,总功率约为1291.45千瓦;

投资项目批复:/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22日

所属地区:三明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城区路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建设、运营项目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大田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投标人全额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大田县城区路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建设、运营项目;

2.2. 招标项目主要服务:大田县城区路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建设、运营;

2.3. 招标项目规模:①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中首期投资约500万元②改造高耗能传统灯具约11860盏,总功率约为1291.45千瓦;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城区内高耗能传统灯具进行LED改造和维护,具体为:

①将现有使用的高耗能灯具,全部更换为LED节能灯具并搭建路灯智能化控制系统平台;

②路灯节能改造完成后,中标人在合同期内负责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和更换后LED路灯的管理、维护、更换(不含灯具线路),确保路灯节能率达到50%以上且亮灯率达到98%以上。

2.5.运作模式: 本项目运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效益分享型)。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节能服务公司。由中标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限内负责项目的全额投融资、设计、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在合同期满后将项目整体(含硬件和软件)无偿移交给大田县政府指定接收单位。若节能服务公司需要完税的,则须在大田县内组建项目公司。

2.6.运营期限:10年。LED灯具改造及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建设期:150日历天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节能效益分享期为10年,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至10年期满。(该运营年限为暂定,仅作为运营测算的共同基础)。

2.7.质量要求:①所有节能改造及其效果不能降低城市照明功能;改造后的路灯照度不得低于改造前路灯的照度(以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在合同期内,应保证改造后灯具的亮灯率达98%;

②施工、计量、验收符合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

2.8.运营目标效果: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及配套公共服务,对本项目范围内的高耗能传统灯具采用LED灯具替换原有的高压钠灯。采用优质的道路节电光源并结合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路灯节能改造。增强道路照明效果,降低现有路灯维修成本,减少财政支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投标人应提供最新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最新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材料,最新一个季度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应无不良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日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最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 30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或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预报名联系人:范工、吴工,预报名联系电话:****-******* /133 6506 0652;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电子档及其他资料另行发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2020年2月11日10时0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必须由企业基本户所在银行或项目所在地银行出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11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银行保函原件(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包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

8.1.开标时间:2020年2月11日10时00分;

8.2.开标地点: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9.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hp://ggzyfw.fujian.gov.cn或hp://ggzyfw.fj.gov.cn)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田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

联系人: 章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180 65872729/180 6018 000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31-5号二楼(房管所旁)

报名事宜咨询电话:****-******* /133 6506 0652 联系人:张工、吴工

投标事宜咨询电话:133 6506 0652 联系人:吴工

电子邮箱:hhc3240@163.com

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田支行

开户名称: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0083 7898 9800 10001

监督部门: 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 6050 67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 节能改造 路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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