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金乡塔玛村五期(冲萨组)失地农民安置小区工程招标公告
纳金乡塔玛村五期(冲萨组)失地农民安置小区工程招标公告
拉萨市纳金乡塔玛村五期(冲萨组)失地农民安置小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X-NJTM-11093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萨市纳金乡塔玛村五期(冲萨组)失地农民安置小区工程已由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人民政府塔玛村民委员会以城发改安[2011]1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人民政府塔玛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规模:建失地农民安置房5万m2,共360套。(详见施工图纸)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一个标段;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五)建设地点:塔玛村;
(六)工 期:270日历天;
(七)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20日至2011年9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2:00时至下午15:30-17:30时(北京时间)前往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处)(当热路23号市政市容管委会院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施工企业须提供投标备案登记证、拟投入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本单位)、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上岗证、近三年经财务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7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当热路23号市政市容管委会院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人民政府塔玛村民委员会
地 址:拉萨市
联 系 人:平措
电 话:139*****83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二环路琅赛青年公寓C区5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6*****699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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