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河西侧截污、青岚大道等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幸福河西侧截污、青岚大道等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幸福河西侧截污、青岚大道等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洪经开区招字[2020]第00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幸福河西侧截污、青岚大道等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以洪经经计字[2019]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昌金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金局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幸福河西侧截污、青岚大道等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建设地点:南昌经开区范围内;

2.3项目投资:总投资约9899.4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7900.70万元;

2.4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幸福河西侧污水管道及幸福河西侧污水泵站工程铺设管道约5.1公里以及新建1座污水泵站,金水大道污水泵站铺设管道约3.4公里以及新建1座污水泵站,金牛生活区截污工程铺设管道约1.5公里,军民友谊路西侧片区污水管网工程铺设管道约0.7公里,青岚南路(玉屏大道至龙潭水渠)段污水管道工程铺设管道约1.9公里。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水管道、泵站、拖拉管、混凝土路面破复、人行道破复、绿化带破复、钢板桩支护、管道土方等。

2.5招标范围:

2.5.1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勘等项目建设周期全过程勘察服务,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规定及其后续服务等内容。

2.5.2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

2.5.3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和建设方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其他项目。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2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1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及等级: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现行国家标准、江西省地方标准;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后续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2设计资质: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总负责人外的其他所有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3.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由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担任;

3.3.2勘察负责人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3.3设计负责人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3.4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5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市政工程(给排水)中级及以上职称;

3.3.6施工“八大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资料员的有效的岗位证书;若省外无安全员岗位证书的,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

备注: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八大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之月前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

3.4企业业绩要求:

3.4.1、勘察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承担过勘察费80万元(含)以上或建安费632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勘察项目业绩;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两项材料原件: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②合同(以合同日期为准)。

3.4.2、设计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承担过设计费320万元(含)以上或建安费632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设计项目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任意两项材料原件: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②施工图纸;③合同(以合同日期为准)。

3.4.3、施工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承担过建安费632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施工项目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和下列以下任意两项材料原件: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②施工合同;③施工许可证;④施工图纸。

4.其它要求

4.1投标人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或执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74号),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与逐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同等有效。

4.2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为外埠来赣单位: 1)外埠来赣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

4.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或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③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破产状态。

4.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含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满足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

4.4.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4.5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 月17日起至2020 年2月16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 月17 日09 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金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37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熊凤梅

电 话:****-********159*****7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工程勘察 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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