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上饶市安厦智谷雅苑项目经理部砌块采购计划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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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文件中支付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原招标文件中“3.2.7支付条款:支付方式:需方按月(每月20日)办理结算,每期结算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70 %,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结算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全部结算货款以银行转账或6个月承兑(包含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保理)方式支付货款,若采用6个月承兑方式支付货款,所产生的贴息费、敞口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由供方承担。”和“12.2支付条款:支付方式:需方按月(每月20日)办理结算,每期结算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70%,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结算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全部结算货款以银行转账或6个月承兑(包含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保理)方式支付货款,若采用6个月承兑方式支付货款,所产生的贴息费、敞口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由供方承担。”

现调整为:“3.2.7支付条款:支付方式:需方按月(每月20日)办理结算,每期结算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80 %,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结算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全部结算货款以银行转账或6个月承兑(包含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保理)方式支付货款,若采用6个月承兑方式支付货款,所产生的贴息费、敞口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由供方承担。”和“12.2支付条款:支付方式:需方按月(每月20日)办理结算,每期结算后45个工作日内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80%,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结算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全部结算货款以银行转账或6个月承兑(包含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保理)方式支付货款,若采用6个月承兑方式支付货款,所产生的贴息费、敞口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由供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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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工程 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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