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移动2019年BOT高速公路光缆施工包3-怀化_招标公告
湖南移动2019年BOT高速公路光缆施工包3-怀化_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湖南移动2019年BOT高速公路光缆施工项目采购包3-怀化(项目编号:HNYD********067;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4-06-04D-2020-D-B00767),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 |||||||||||||||||||||||||||
一、采购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怀化2019年省内骨干传送网二平面光缆线路工程光缆线路施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实施地点、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1.2 计划工期:在设计批复与高速公里管孔租赁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报建报批手续;报建报批手续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工程施工。未按要求达成则按合同和合作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1.3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 项目预算:人民币62万元(不含税); 1.5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采购包3:怀化)采购的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由1家中选人负责。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不含税限价为本项目采购包3预算(不含税)。应答人的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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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提供上述证件的扫描件。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截屏扫描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应答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应答人关联关系等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4应答人须提供材料证明: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财产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其他企业认定存在串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5资质要求:应答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二级、一级)资质,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5万元,类似项目是指:高速公路红线内施工项目。 (1)合同(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为准)签署日期应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与上述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相对应的全量发票扫描件,业绩金额统一以发票总金额为准; (3) 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未提供框架合同的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不计算业绩);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非框架(单项)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非框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 框架合同、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或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 (6)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7)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应答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并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未能区分应答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2.7施工能力证明:应答人须具备本项目采购包3相应路段高速公路红线内施工能力,提供湖南现代投资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2.8施工承诺:应答人需承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1个月内提供路政、交警等部门出具的允许施工的证明材料。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2.10其他要求: 无。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01月16日22时00分至2020年01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 元(¥30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请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标书费支付。具体操作详见“九、附加项”。。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0年02月01日09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怀化市湖天北路与府前路交汇处怀化移动208室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http://b2b.10086.cn)http://111.8.11.206:5600/yigo/customized/supplierLogin/login.html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地址:怀化市湖天北路与府前路交汇处 7.2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9楼 项目联系人:伍堃/谭赞 项目招标师:赖丙乐 项目咨询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帐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注:本项目为单轨制无纸化应答,无纸质应答文件,应答人在编制文件和应答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服务热线400-139-0123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b2b.10086.cn)http://111.8.11.206:5600/yigo/customized/supplierLogin/login.html。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和标书费支付操作如下: 9.1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9.2“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采购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电汇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电汇凭证”上传至“附件”处(电汇凭证应备注说明“采购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电汇凭单需清晰可见双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 c) 钱包支付:注册账号时若已创建钱包子账号,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用来支付文件费用。 9.3供应商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标书费支付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确认供应商已完成购买,供应商获得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此时供应商方具备参与本项目应答的资格。注意:请勿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9.4未在采购公告/邀请书指定时间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采购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应答的资格。 9.5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平台支付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在其他平台上发布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9.6关于标书费发票获取,我公司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支付完成后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采购-财务管理-钱包管理-发票管理-发票下载)下载即可;电汇方式支付的标书费发票,在系统上传凭证后,标书费管理员审核通过之后即可下载。本发票与税局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可作为报销的有效凭证。电子发票生成后,我公司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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