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污染地块初步采样调查招标公告
疑似污染地块初步采样调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吉林油田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初步采样调查项目 |
项目概况: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等手续,资金61.76万元(成本)已落实。按照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地方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吉林油田公司于2019年5月开展了土壤和地下水调查工作,通过前期信息调查结果显示,吉林油田公司共有2个地块风险筛查分值超过60分,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求,风险筛查分值高于60分的地块被列为高关注地块,需要进行土壤和地下水初步采样调查。 |
项目单位: | 吉林油田安全环保处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或承诺);(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或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或承诺);(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检测资质,且具备本项目环境检测技术咨询相应能力。(7)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来至少承担过一个油田的同类业绩,熟悉同类项目的要求及程序(以合同及污染场地调查报告复印件为准)。(8)投标单位在吉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业机构推荐名录(现场采样类)内的企业优选。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2020年1月17日至 2020年1月20日,9时至16时,携带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附件3、往来单位编码申请表;附件4、技术要求。到吉林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机关主楼205)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唐宇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266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吉林油田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初步采样调查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编号 :(JLYT-ZLAQHBC-2020-JZTP-005)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等手续,资金61.76万元(成本)已落实,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工程服务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地方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吉林油田公司于2019年5月开展了土壤和地下水调查工作,通过前期信息调查结果显示,吉林油田公司共有2个地块风险筛查分值超过60分,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求,风险筛查分值高于60分的地块被列为高关注地块,需要进行土壤和地下水初步采样调查。
2.2 建设地点:前郭石化分公司(关闭企业)、红岗采油厂油气处理一站2个地块。
2.3 计划工期:2020年2月15日-2020年8月30日(具体根据现场实际进展情况可作出调整)
2.4 具体技术要求等情况见编号为JLYT-ZLAQHBC-2020-JZTP-005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3.竞争性谈判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
3.2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谈判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或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或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检测资质,且具备本项目环境检测技术咨询相应能力。
(7)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来至少承担过一个油田的同类业绩,熟悉同类项目的要求及程序(以合同及污染场地调查报告复印件为准)。
(8)投标单位在吉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业机构推荐名录(现场采样类)内的企业优选。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20年1月17日至 2020年1月20日,9时至16时,携带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附件3、往来单位编码申请表;附件4、技术要求。到吉林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机关主楼205)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23日15时,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1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发生单位不予受理。
6.
本次竞争性谈判 。
7、监督电话:****-*******
8、开标
开标时间: 2020年 1 月23日15时;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105室
项目发生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219号吉林油田公司
邮 编:138000
联 系 人:唐宇
电 话:****-*******
2020年1月16日
附件:
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往来单位编码申请表
附件4:技术要求
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服务项竞争性商务洽谈活动,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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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吉林油田分公司 服务项目的选商及合同签订事宜。代理人在选商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所承诺的合同义务由本公司接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授权有效期限:2020年 月 日至 2020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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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需要本人亲笔签名)
单位: (加盖公章)
被委托人:(需要本人亲笔签名)
授权日期:20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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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往来单位编码申请表
往来单位编码申请表 提示*为必填项 | |||
现单位全称* | |||
客户/供应商 | 所属集团1 | ||
注册地区*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电话号码* |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注册资本(万元)* | ||
注册资本币种 | 税务登记号* | ||
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行名称* | 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行联行行号*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单位性质* | ||
组织机构代码(个人为身份证)* | 关联人士分类1(香港准则) | ||
关联人士分类2(国际准则) | 联系地址* | ||
单位联系人* | 单位联系电话* | ||
经营现状*见附件一 | 经营期限 | ||
经营范围 | 所属行业* | ||
企业类型*见附件二 | 客户资料附件 | ||
专项清理 | 所属集团2 | ||
内部单位所属板块 | 财务审核人名称 | ||
财务审核人电话 | 备注 | ||
附1:经营现状: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持续经营、良好、较好、一般、差、其他;非持续经营、停业、破产、注销、吊销、其他)个人(生存、失踪、死亡)财务专用项目 | |||
附2:企业类型:国企、集体、股份合作、联营企业(国有、集体、国有与集体、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独资、合伙、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其他企业、港澳台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专用项目、其他 |
附件4: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
吉林油田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初步采样调查项目服务范围为前郭石化分公司(关闭企业)、红岗采油厂油气处理一站2个地块场地初步采样调查。
2.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应符合谈判公告中工期要求,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
3.质量标准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
(6)《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7)《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吉政发[2016]40号);
(8)《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7月1日施行);
(9)《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11月1日施行);
(10)《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代替GB 15618-1995,2018.08.01实施);
(11)《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士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2018.08.01实施);
(12)《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
(1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15)《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16)《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环土壤[2016]188号);
(17)《环保厅、财政厅、国土厅、农委、工信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18)《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67号);
(19)《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2017年12月);
(20)《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2017年12月);
(21)《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2017年12月);
(22)《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7月1日施行);
(23)《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类别及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筛选原则》(2018年4月);
(24)《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728号);
(25)《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相关要求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924号);
(26)《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审核工作手册(试行)》(2018年10月);
(27)《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质量控制工作手册(试行)》(2019年11月)。
4.服务的方法及要求:
投标人需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中相关要求,通过识别疑似污染区域、筛选布点区域、制定布点计划、采样点现场确定等相关手段,分别编制2处地块的布点采样方案,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投标人需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中相关要求,开展土孔钻探、地下水采样井建设、采样点坐标及高程测量、土壤样品采集、地下水样品采集、样品流转和检测工作,并满足相关质量控制要求。
5.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应针对2处地块分别进行疑似污染区域识别、布点区域筛选、布点计划制定、采样点现场确定、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布点方案,同时包括采样准备、土孔钻探、地下水采样井建设、采样点坐标及高程测量、土壤样品采集、地下水样品采集、样品保存、流转及样品检测等工作程序。服务方案应完整、适用、可靠,应包含各方面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
6.其他要求
6.1中标方必须与吉林油田公司签订保密协议,评价报告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吉林油田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6.2中标方在提交验收报告时,应将涉及的数据全部返还给甲方。
6.3未经甲方同意,中标放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和评价报告,不得对上述资料进行复制、引用和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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