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1年第4期协议招标公告
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1年第4期协议招标公告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数码摄像机网上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对江苏省省级暨南京市及全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1年第4期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NJZC-2011G080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省级暨南京市及全省部分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1年第4期协议供货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分4个包,分为2批次开标。投标人可以投报全部包,也可以投报一包或多包:
第一包:★台式计算机 (必须为第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第二包:★便携式计算机 (必须为第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第三包:数码照相机
第四包:数码摄像机
以上打★产品的型号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期)内的产品型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为准。
2、招标范围: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3、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时确定。
4、协议供货期限: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数码照相机及数码摄像机:
2011年10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办法:即日起登陆www.njzc.gov.cn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本票、汇票、电汇(不含网上支付)和同城转账支票(仅限本地供应商)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绝。在资格预审时送达采购中心,前期已经缴纳和会员供应商免交,会员供应商在资格预审时必须出示《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证》。
六、资格预审:
1、凡符合投标人条件的供应商均可自行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上招标系统,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预审:注册并登记投标货物型号,到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预审须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授权和产品销售资格证明(详见附件2),适用于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因注册经营范围、内部管理体制限制等原因不直接参与投标,需说明不能直接投标的原因;一家代理商只能代表一家货物生产制造厂家投标;(3)投标申请及声明(详见附件1);(4)投标保证金(前期已经缴纳和会员供应商免交,会员供应商必须出示《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证》);(5) 第1、2包(计算机)所投产品型号必须在第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并提供清单相关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所投货物给予最高级别代理商或批发商价格的有效证明(此证明在开标后2日内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资格预审时间:即日起至所投标项目网上开标时间前7日的下午5:00(节假日除外)。
资格预审地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1楼101室。
七、网上投标时间:
1、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2011年9月16日上午 9:00至2011年9月20日上午9:00
2、 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2011年9月21日上午 9:00至2011年9月22日上午9:00
八、网上开标时间:
1、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2011年9月20日上午9:00
2、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2011年9月22日上午9:00
九、答疑会时间及地点:2011年9月6日下午2:30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七楼开标厅召开此次招标答疑会,届时请每位投标人派一名投标代表出席。
十、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
联 系 人:许 坚 开户名称: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技术咨询:张 军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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