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分部各集体企业2020-2021年度零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安吉分部各集体企业2020-2021年度零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就安吉分部各集体企业2020-2021年度零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XCG-ZX-2020-009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要求 | 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安吉分部各集体企业2020-2021年度零星办公家具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1家 | 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
注:1、本项目采购暂估预算为70万元,实际费用按照实际数量乘以中标单价计算。 2、本次招标确定1家定点供应商并备选1家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3、标书售价(元):500元每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5日14:00时整。
七.投标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5楼),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2020年2月5日14:00时整
九.开标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5楼),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14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帐 号:138*****010********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格式自拟);
(4)投标报名表。
3、本项目资格后审。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浙江安吉通用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湖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湖州新伦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泰仑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吉分部综合办;
附件信息:
********13/20201/4ed41443-57e1-4700-b402-dca1f23a3cfb">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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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办公家具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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