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扩建项目监理(第二次)
丰顺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扩建项目监理(第二次)
Report 丰顺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扩建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顺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扩建项目监理(第二次)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粤发改投资函【2019】25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丰顺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新建诉讼服务中心服务大厅250平方米(一层楼); 2.2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竣工结算定案、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3项目估算总投资:128万元; 2.4工程地点:丰顺县汤坑镇; 2.5承包方式: 总价承包,监理费招标控制价×(1-中标的监理下浮率)。 2.6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丙级以上(含丙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19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本工程网上邀请(资格后审):(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2月4日18:00时。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64号,潜在投标人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mzggzy.meizhou.gov.cn/TPFront/)网站“交易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的有关通知公告和服务指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可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该招标工程项目下载。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上传和开标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0年2月6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丰顺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点:丰顺县汤坑镇 联 系 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宏图大厦5楼 联 系 人: 叶工 联系电话: ****-******* 日期:2020年1月16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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