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数据采集及清理服务招标公告
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数据采集及清理服务招标公告
秭归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数据采集及清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GZB[2011]101
根据湖北省秭归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要求,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的委托,拟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前来投标。
1.项目内容
招标内容主要有:数据采集及清理约20万人(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A、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B、 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系统集成四级以上资质(含四级);
C、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2.4 本项目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23日起至2011年9月2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缴纳
4.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由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统一收取。投标申请人须在2011年10月10日下午5时30分(进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退还。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17—*******
款项到帐后,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复印件1份),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0月14日上午9时, 地点为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5.3招标采购单位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1年10月14日上午8时至9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4日上午9时00分。
6.2开标地点: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秭归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李俊锋 联 系 人:郑士卿
联 系 电 话: 159*****599 联 系 电 话:0717-*******
201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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