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江三桥桥梁检测及荷载试验招标公告
沱江三桥桥梁检测及荷载试验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A8 | 所属地区 | 泸州 |
项目名称 | 泸州市沱江三桥桥梁检测及荷载试验 |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22日 | 截止时间 | 2011年09月27日15时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项目名称 | 泸州市沱江三桥桥梁检测及荷载试验 |
建设地点 | 泸州市市区内 |
实施时间 | 10月动工,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对桥梁进行检测评估,包括定期检测、特殊检测、动静载试验以及检测结果报告等 |
建设资金 | 市财政资金解决,已落实 |
其他 |
施工1 | 泸州市沱江三桥桥梁检测及荷载试验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桥梁及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②具有三个及以上桥梁检测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③项目负责人具有从事桥梁检测评定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交通部桥梁检测工程师证书;④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09月22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09月27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所
开户银行:泸州市商业银行忠山支行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49.50 | 2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1年09月28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泸州市发改委招标投标管理科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公园路21号二楼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2011年09月22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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