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通信天线招标公告

卫星通信天线招标公告

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卫星通信天线采购项目(GDC-****************1)网上竞价公告

公告日期: 2011-09-21 14:40:53
项目名称: 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卫星通信天线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1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 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1-09-21 14:40:53 采购单位: 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
截止日期: 2011-09-26 14:40:53 联系人: 杨旭
送货地点: 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2号 联系电话: ********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 联系邮件: caigou@mwr.gov.cn
剩余时间: 4天00小时
备注信息: 3、服务要求 3.1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将天线发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包括湖北省武汉、丹江口、赤壁、荆州、襄阳市,湖南省益阳、岳阳,重庆市,四川省攀枝花、宜宾,江苏省南京、徐州、宿迁、苏州、无锡,江西省九江,上海市,安徽省蚌埠、阜阳、六安、滁州、霍山、金寨,河南省驻马店、信阳、平顶山、许昌、漯河、周口、商城、光山,山东省临沂,广西南宁、百色、柳州、梧州、河池,广州市,贵阳市等地点),运杂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2小站成功调试开通后,经水利部卫星主站认可,即认定为通过验收。 3.3验收签署之次日起进入保质期,保质期限为1年。
资质要求: 2、合格的竞价供应商 2.1竞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具有亚洲卫星公司入网证。 2.3 具有天线生产许可证。 2.4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需求附件: ****************114.doc


采购商品列表

商品分类 参考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本描述
其他通信设备 Ku波段双向偏馈天线(含支架与底座) Ku波段双向偏馈天线(含支架与底座) 个 105


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卫星通信天线采购项目
GDC-****************1
商品名称: 其他通信设备
参考品牌: Ku波段双向偏馈天线(含支架与底座)
参考模型: Ku波段双向偏馈天线(含支架与底座)
商品产地: 中国
数量: 105
单位: 个
服务: 服务要求 3.1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将天线发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包括湖北省武汉、丹江口、赤壁、荆州、襄阳市,湖南省益阳、岳阳,重庆市,四川省攀枝花、宜宾,江苏省南京、徐州、宿迁、苏州、无锡,江西省九江,上海市,安徽省蚌埠、阜阳、六安、滁州、霍山、金寨,河南省驻马店、信阳、平顶山、许昌、漯河、周口、商城、光山,山东省临沂,广西南宁、百色、柳州、梧州、河池,广州市,贵阳市等地点),运杂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2小站成功调试开通后,经水利部卫星主站认可,即认定为通过验收。 3.3验收签署之次日起进入保质期,保质期限为1年。
备注: 天线反射面口径:1.2米工作频率 发射:13.75-14.5GHz 接收:10.95-12.75GHz 中心频率增益 发射:43dBi 接收:41.5dBi 极化:线形极化交叉极化隔离:-30dB 电压驻波比:1.3:1 天线反射面材料:玻璃纤维增强聚酯(SMC)工作负荷:80km/h(馈源支架放置Agilis 2W或4W Buc)

水利部水文局卫星通信天线采购网上竞价公告

编号:

  根据有关规定,水利部水文局采用网上竞价方式组织实施《水利卫星通信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南方片的卫星通信固定天线的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网上竞价。
1、竞价内容
105个Ku波段双向偏馈天线(含支架与底座)的采购。具体指标要求:
天线反射面口径:1.2米
工作频率
发射:13.75-14.5GHz
接收:10.95-12.75GHz
中心频率增益
发射:43dBi
接收:41.5dBi
极化:线形极化
交叉极化隔离:-30dB
电压驻波比:1.3:1
天线反射面材料:玻璃纤维增强聚酯(SMC)
工作负荷:80km/h(馈源支架放置Agilis 2W或4W Buc)

2、合格的竞价供应商
2.1竞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具有亚洲卫星公司入网证。
2.3 具有天线生产许可证。
2.4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服务要求
3.1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将天线发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包括湖北省武汉、丹江口、赤壁、荆州、襄阳市,湖南省益阳、岳阳,重庆市,四川省攀枝花、宜宾,江苏省南京、徐州、宿迁、苏州、无锡,江西省九江,上海市,安徽省蚌埠、阜阳、六安、滁州、霍山、金寨,河南省驻马店、信阳、平顶山、许昌、漯河、周口、商城、光山,山东省临沂,广西南宁、百色、柳州、梧州、河池,广州市,贵阳市等地点),运杂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2小站成功调试开通后,经水利部卫星主站认可,即认定为通过验收。
3.3验收签署之次日起进入保质期,保质期限为1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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