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围中桥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龙围中桥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新丰县龙围中桥改建工程招标公告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丰县龙围中桥改建工程已由新丰县交通运输局以新交【2011】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丰县公路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市补助及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新丰县公路发展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丰县龙围中桥改建工程
2.2 项目地点:新丰县城区。
2.3 项目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龙围中桥改建工程施工。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丰县城区,为县城通往新丰一中新校区的主要道路。该桥建设时间较早,桥面宽只有8m,已无法满足一中学生上学的通行需求。为确保行车、行人安全,拟对该桥加宽改建。加宽后龙围中桥桥面宽18m,桥面横断面布置为:2.00m(人行道)+14.00m(行车道)+2.00m(人行道)=18.00m。
2.5 计划工期:暂定300日历天)。
2.6 工程造价:约 4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韶关市外来建筑业企业须在本县设立分支机构或向新丰县交通运输局申请单项工程投标备案。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9 月19 日至2011年 9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丰县城建设路5号,新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韶关市外来建筑业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申请表或单项工程投标备案表(外地企业)、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
4.2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光盘等费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会(投标预备会)和现场踏勘,本工程建设地点新丰县城区。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办法。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丰县公路发展总公司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工
电 话:***-******** 186*****427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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