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石角永安房地产开发公司购置二层商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永安房地产开发公司购置二层商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石角永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永安房地产开发公司购置二层商铺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YZ219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永安房地产开发公司购置二层商铺项目
三、采购项目最高单价:41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交付期限 | 付款方式 |
购置二层商铺(毛坯) | 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 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514万元整;余款按0.6%的月利率计算,并在3年内付清。 |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机构,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9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招标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二)获取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
1.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领取电子版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2.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23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18日15时00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
九、开标时间:2020年2月18日15时00分。
十、开标地点: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23日止。
十二、公示媒体:和(www.infobidding.com)。
十三、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
联系人:黄龙飞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1518
(二)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石角永安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1545
发布人: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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