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监理再次招标公告
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监理再次招标公告
泾县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再次招标公告
皖水招公告〔2011〕82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县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在省水利厅备案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泾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建设管理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金晨水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批复的泾县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景星村、九峰村、黄村、九义村4个村的塘坝、沟渠整修衬砌及配套建筑物等。
工程总投资:1906.8万元。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监理标:泾县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合同编号:JXNTSL2011-JL)。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监理标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及经验;(4)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省水利信息网上公布的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1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安徽金晨水利招标有限公司(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水利大厦16楼161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监理标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上述5项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且封面上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单位传真号码。
4.3建设监理标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地点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具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建设管理处
项目法人代表:李建群
地 址:泾县城关茂林路148号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李建群 王秀滨
电 话:139*****287
代理机构:安徽金晨水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水利大厦16楼1613室
联系人:汪涛
电 话/传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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