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园旧楼立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园旧楼立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 徐州市徐州师范大学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共浏览378次
工程名称: 徐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旧楼立面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徐州师范大学云龙校区(徐州市和平路57号)院内
项目批准机关: 徐州市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已落实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标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11-9-29 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1-9-29 17:00:00
报名时间备注: 每日12:00-14:00为午休时间,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徐州市建设局行政服务大厅报名处
联系人: 马璇
联系电话: ********
公告发布日期: 2011-9-21 16:01:00
公告结束日期: 2011-9-28 17:00:00
公告详细内容: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条件)
1、徐州市徐州师范大学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招标人全称)的徐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旧楼立面改造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全称) 已经徐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省标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师范大学云龙校区(徐州市和平路57号)院内
(2)工程规模:外立面面积约14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500万元
(3)计划开工时间: 2011年10月
(4)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4、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壹级资质;
(3)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的装饰工程获得过省优或以上奖项;(证明材料以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为准);
(4)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或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是指:装饰工程(必须含室外装饰工程,玻璃幕墙工程除外)单项合同造价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上工程,或室外装饰工程(玻璃幕墙工程除外)单项合同造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工程。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5)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6)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
(7)投标人必须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和银行汇票或电汇复印件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拾 万元;本工程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中标价的10% ,投标人应于中标后5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前交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应同时向中标方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投标保证金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宣武支行,
开户账号170*****012********051。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或电汇。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9月22日至2011年9月28日。
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否则将被拒绝。
8、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和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2011年9月29日9 时00分至11时30分 , 14时00 分至17时00分到 徐州市建设局一楼大厅 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所报建造师证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8)徐州市建设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申请人必须持徐州市建设局办理的单项注册手续;
(9) 企业获得省优或以上奖项证明材料;
(10) 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或以上工程证明材料;
(11)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1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及银行汇票或电汇复印件;
(14)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以上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报名时将被拒绝。
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11、(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商务标70分;技术标20分;业绩10分。
1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4、招标人地址:徐州市和平路57号
1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迎宾大道新世纪装饰城O栋409室
联系人:马璇 电话:0516-********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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