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委托代建融资招标公告
安置房委托代建融资招标公告
【房建施工】滁州市安置房委托代建融资招标公告
滁州市安置房委托代建融资招标公告
工程地址:安徽省滁州市
投资模式:委托代建融资
经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授权,由滁州市国家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为招标人,以委托代建融资方式建设安置房工程项目。现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投资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总建设面积约 110 万平方米,项目概算所需总投资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该项目为整体项目,不拆分)。
二、相关要求
1、质量要求:达到相关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融资金额:项目所需总融资金额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
3、还款期限:还款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4年。
4、投资回报:回购总价款除按上述现行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计价规范计算项目造价外,另加不高于项目工程造价9.5%的投资回报(含融资成本)。投资回报率(含融资成本)由投标人自报,可以为负值,在工程验收交付后一次性计入回购总价,分期支付。
4、结算方式:工程计价依据执行现行《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2009年)、《安徽省市政、园林及仿古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2006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必须将人民币1亿元履约保证金转入发包人指定的资金账户,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三、投资人资质及条件
(一)投资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融资能力。
(二)投资人履约信誉度高,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
(三)投资人如无相应的施工资质,需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建本项目工程。
(四)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共1亿元人民币;两项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前1日17时前交纳至指定账户(保证金缴款人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中标单位的投标、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投资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招标人组织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资人。
五、其它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人,则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
2、不实行报名制度,公告时间:2011年9月22日—9月27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下载。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1年9月27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滁州市国家安居工程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人:潘兆杰
联系电话:****-******* 15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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