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公安分局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暂扣车辆施救服务项目
翔安公安分局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暂扣车辆施救服务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
乙方:厦门公交集团安驰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HC[DY]*******的翔安公安分局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暂扣车辆施救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99 | 其他服务 | 翔安公安分局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暂扣车辆施救服务项目 | 1 | 年 | 国内 | ******* | ******* | 厦门公交集团安驰汽车服务(厦门)有限公司 | 施救服务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零壹万柒仟玖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5) 天内开始提供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巷北工业区(厦门市翔安区鑫和胜停车场);
4.3交付条件: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收费标准:(1)在夜间(20:00时至次日5: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行吊车作业时,收费标准不执行上浮20%;(2)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道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的通知》(厦发改收费 [2018]244号)协商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支付方式:施救拖移费用年度结算一次,乙方应提供经确认的详细清单和正规发票,甲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6.1.2甲方应在乙方提供完整的发票及费用清单后,及时核对确认,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双方签定合同后,采购人按年度向供应商支付施救费,成交供应商应提交结算单及等额发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对乙方各项服务承诺随时进行抽查或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如在限定整改期限内不落实整改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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