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砚山县安监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公告公示

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砚山县安监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公告公示


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0月30日对砚山县安监局开展了机动巡察,并于2018年12月17日反馈巡察意见,共涉及三个方面21个问题。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安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和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所涉及的三个方面21个问题(需要长期坚持7个),整改完成率100%;制定整改措施36条,已完成36条,完成率100%;组织开展的2项专项整治和制定完善6项制度已全部完成。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细落实整改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安监局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落实,严格按照县委第四巡察组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以不见成效不罢休的精神,夯实整改基础、坚定整改决心,谋求整改成效。于2018年12月26日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整改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统筹工作。主要领导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问题亲自研究,难点问题亲自解决。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要求,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及时分解任务,认真抓好整改。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召开班子会,认真研究,迅速制定下发了《砚山县安监局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砚安监【2018】42号)、《砚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分解的通知》(砚安监【2018】43号),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及具体人员,明确了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责任股室、完成时限,对标对表抓好整改并实行销号管理。要求分管领导及时督促和指导责任股室、人员抓整改,及时组织协调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整改工作中,对有条件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明确阶段任务,分期整改,对复杂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创造条件全力整改,确保整改成效最大化。

(三)把握时间节点,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实。认真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一个步骤不减,推进整改工作深入开展。2018年12月26日和28日,分别召开局支委会和班子会议研究整改任务分工方案和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1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对下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总结、查缺补漏。1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2月15日,召开支委会、班子会和局务会专题研究《安监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

(四)加强整改指导和检查,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按照整改任务分解清单,适时对各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全面掌握巡察整改情况。对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力、简单应付、敷衍塞责的,由局主要领导及时开展提醒谈话,督促整改,确保整改事项不落空、全见底、整改到位。

二、动真碰硬抓整改,问题根除成效显

县委第四巡察组共向我局反馈三个方面21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1个,整改完成率100%。

(一)党的领导方面

1.落实上级决策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于2019年1月9日制定下发了《砚山县安监局关于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砚安监【2018】2号)及《砚山县安监局关于组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砚安监【2018】3号)文件,并在应急救援事故调查股和行管协调办加挂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及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两块牌子。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二是意识形态制度建设滞后;三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安监局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砚山县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好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二是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局各年度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考核。三是明确规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2次,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次。四是开展善行义举评选活动。共评选出孝德、诚德、爱德和仁德光荣人员20人。

(二)党的建设方面

1.政治学习引领不力。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滞后;二是党员个人学习态度不端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完善《砚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在2018年12月份组织开展学习一次,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好2019年度砚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好学习;二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治国理政、习近平“三十讲”等,每人每年摘抄读书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和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至少一篇,每年12月份由沈学明同志负责组织检查学习情况一次;三是制定完善干部职工政治学习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

2.党的建设弱化虚化。一是党支部制度建设有差距;二是不重视党员发展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局领导班子和支部班子认真对《中共砚山县委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学习,提高整体思想认识,自觉严格贯彻落实,形成支部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具体党务工作者推进落实的机关基层党建责任体系;二是制定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清单,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做到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和党务工作者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切实把党建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从而消除重业务轻党建这种不良思想现象;三是严格按照县委关于在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中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的规定,认真对照修改完善好本支部制定的《砚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支部工作规则》相关内容,编制《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明确“三会一课”制度中“领导干部上党课每年至少安排4次”;四是加强对《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守则》的再学习,吃透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要求和内容,修改完善并充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中的评议等次等重要内容,做到制度更科学、更民主、更有可操作性;五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和“二十五个”步骤要求,逐步将本单位年轻非党同志吸纳到党组织中来,增添新鲜血液。

3.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二是执行“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三是组织生活会不正常;四是党务公开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若干规定的再学习,真正吃透领会好执行“三会一课”和开展“组织生活会”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意识,彻底扭转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现象。二是及时完善充实“三会一课”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严格按制度和方案执行,做到每月至少召开支委会一次、每个季度至少召开党员大会一次和每半年上党课一次,进一步规范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发言稿和党课课件,坚决杜绝行政会、业务会和支部会混开的现象发生。加强“三会一课”台账管理,使之真正形成常态化和制度化,增强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性。三是进一步加强领会《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砚组发[2018]8号)文件精神,掌握活动开展的方法步骤,严格落实规定动作,制定好每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扎实抓好本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做到有声有色,增强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自觉性和荣誉感。四是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若干规定和要求,每半年至少召开党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一次和每年至少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一次,并切实按照《文山州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一单四制”操作规程(试行)》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会前有通知,会上有签到(包括使用云岭先锋手机APP签到),党员发言有提纲,坚决杜绝组织生活走形式。五是认真学习县委关于党务公开文件精神,积极运用“云岭先锋”手机APP和党建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公开栏做到党务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建立好党务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痕迹资料完整齐全。同时,在今年年末召开的党员大会上,及时将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三年各年度的党费收缴情况作一次全面通报。

4.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和健全完善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是从2019年1月起,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民主集中制制度等,实行班子成员倒序发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财务;三是在2018年12月28日领导班子会议上,补通报2017年8月29日行政补助工会组织经费37500元。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派单”制落实不到位;二是对部分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研究和落实不到位;三是县、乡(镇)两级安监工作脱钩。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19年局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工作我局党支部委员和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及时纠正重业务轻党建思想,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和“一岗双责”履职力度。一是于2018年12月26日局支委、班子会组织对《砚山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进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实现精准派单。二是2019年1月7日,召开支委会对一季度派单内容和任务进行研究,结合实际,力求派单精准,便于操作和落实。三是于2019年2月15日组织人员对班子成员一季度派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问题采取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确保派单完成质量,防止出现应付现象。四是针对归档资料不规范问题,采取对派单完成报告支撑材料进行把关,确保有实质性的具体支撑内容,如实填写“派单落实检查表”,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及时归入“一人一档”资料盒,并建立个人材料目录清单,确保资料归档齐全完整规范。

二是针对局领导班子未对2018年度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召开会议研究问题,我局于2019年2月15日,组织召开局支委、班子及局务会对2019年度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及上级纪委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进行了研究部署。

三是自2018年12起由班子带头、股室负责人努力加强与乡(镇)政府的协调和沟通,做好与各乡(镇)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业务联系对接,做好业务培训指导,保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工作不脱节,确保基层安监工作人员发挥作用。已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安监业务特点及岗位实际,在个人自查自纠、修改完善的基础上,采取局班子对局长、局长对副局长、副局长对股室负责人和股室负责人对股员,再次对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认真进行梳理、排查把关,重新辨识定级后,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归档备案。

3.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行政补助工会组织经费程序,从2019年1月1日起,行政补助工会经费审批使用均严格执行砚办发【2014】38号、总工办发【2017】32号和砚办发【2017】42号文件规定,按照工会向行政提出补助经费请示,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行政给工会印发批复文件,财务人员依据行政批复文件划拨补助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全部票据均由经办人、证明人、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字认可后,由工会主席审批,并报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备案,工会财务人员结算的程序办理,同时,每半年公示工会经费支出情况一次;其次,制定和修改完善工会相关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最后,由党支部书记、局长对工会班子成员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进行提醒谈话一次。二是由财务人员对2018年公务接待审批单无接待对像、单位职务、伙食费收取情况等内容不完整的凭证进行统计并补签字。三是由财务人员将办公用电脑4950元入固定资产账;将出差住宿费7314元列入公务接待科目和驻村工作队队员800元意外伤害险在公务用车运行费列支进行调账;将2017年武装部拨25套作训服10000元及财政返州安监局宣教平台建设经费60000元,支付54890未充往来款账户进行冲销;四是对单位公务接待收取的伙食费,要求当天能入库的当天入库,当天不能入库的必须在第二天入库。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工会财务人员向干部职工收取2015-2016年医疗互助,原渠道存入工会账户;二是由财务人员清理统计出2016年度45人次到布标工业园区内安全检查、1人到江那镇政府开展工作报销差旅费的原始单据及凭证,并对己领取的2300元差旅费进行清退入帐,对2016年到腾冲市安监局学习途中就餐的1650元进行清退入帐;三是2017年公务接待提供酒水7次30斤750元均由相关人员进行清退入账;四是由党支部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一次。

三、抓长又抓常,确保整改成果持续发力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组织的要求及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化对巡察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分类抓落实,深化巡察整改。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决不放过,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的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持续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跟踪,巩固整改成效;对未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项督办,逐项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强跟踪问效,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及时做好巡察整改相关痕迹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以及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的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建立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标准上不打折扣,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各类违纪问题,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促使干部廉洁自律,使党员干部思党建、谋党建、抓党建、强党建的意识明显增强。

(五)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工作落实。坚持以整改落实、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整改工作和落实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实际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巩固和扩大巡察工作成果。以此次巡察为动力,同步推进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与安全综合监管、脱贫攻坚、深化改革、民生改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整改到位、促进工作。

砚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反馈 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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