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机械租赁联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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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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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须知

各投标单位:

首先对各位能够参加招投标工作表示欢迎!

为了保证此次招投标工作能够顺利、圆满的完成,现将投标单位需注意的几点事项罗列如下,望各投标单位予以配合。

1、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北公司东北分公司2020年度沈阳市工程零星机械招标工作于2020年02月12日9:00(时间暂定,电话通知)在中建八局华北公司东北分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奥体万达广场A5座41层中建八局华北公司会议室)举行。

2、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招标文件、拦标价确认函、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以上所有材料在相应位置加盖公司公章(必须为红章)。

3、若投标单位企业法人不能亲自参加此次投标,必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以及被授权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各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必须为红章)。

4、投标单位需将上述材料用不透明文件袋封装、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

5、此次零星机械招标在中建集采平台上进行网上投标。所有参加投标单位自带笔记本电脑一台进行现场投标报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北公司东北分公司

2020年01月13日


中建八局华北公司东北分公司2020年度

沈阳市项目

(零星机械)联合招标

招(议)标文件编号:CSCEC-WZ-20404-F2-*******

招 标 单 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经办人:刘慧联系电话:188*****476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件

第三章 投标报价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

概述

招标文件编号:CSCEC-WZ-20404-F2-*******

物资(设备)名称:零星机械

招标规格型号:详见采购/租赁供应清单

2

供货时间

按项目通知的时间及数量供货

3

质量

现行国家标准及技术文件要求

4

投标资格

招标方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截止开标前)

5

答疑

2020年02月11日18:00时前进行电话答疑。

联系人:付骅堃 139*****539(采购)

6

送标

送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2日09:00前

地点:沈阳市沈阳市奥体万达广场A5座41层中建八局华北公司东北分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付骅堃 139*****539

7

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02月12日9:00(时间暂定,电话通知)

开标地点:沈阳市奥体万达广场A5座41层中建八局华北公司会议室

8

开标须知

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之前提交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在投标截止前在招标方指定的“云筑网”完成网上投标(网址:http://http://auth.yzw.cn/Login/V2?returnurl=),两者须同时满足,不满足者则视为废标。

网上投标答疑联系人:刘慧 188*****476

9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30天

10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正、副本密封在一个档案袋。

11

评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招标单位在评标时会结合投标单位的产品性能、服务保障及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定,选择综合实力最强的单位为中标单位。如果投标单位有优惠条件,在投标时可以在第四章的报价表中陈述,评审时可作为定标依据。


一、招标说明

1.1 此次招标按照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投标单位与采购管理手册》及华北公司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施行,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供货单位。请领到本次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并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投标。

1.2 招标范围

我公司东北分公司2020年度沈阳市项目需用零星机械。

1.3 工程地点

沈阳市所辖项目施工场地内

1.4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1.5 供应期限:暂定2020年3月-2021年12月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应自行到现场查阅有关资料,考察现场条件。

二、投标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 企业营业执照(最新年检);

2.1.2 投标人的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最新年检);

2.1.3 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

2.1.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1.5 投标书及租赁供应清单;

2.1.6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或对招标文件条款的补充意见(如有时)。

2.2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需用A4纸打印并且装订成册。

2.3 密封签署要求

2.3.1 投标文件正、副本一起密封。

2.3.2 包封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密封章。

2.3.3 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6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2.4 投标采用上述书面形式与网络形式共同进行的方式,供应商登录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yzw.cn/)进行注册、登录并签收下载招标文件、编辑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进行投标。

三、开标程序

3.1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检查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按本须知前附表中第5项规定答疑。未提出质疑的,视为对招标文件的条款予以承认。

3.2 投标文件送达后,由评标小组进行评审。

3.3 评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3.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按时送达的;

3.3.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租赁供应清单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

3.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

3.3.4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3.5 只提交了纸质投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投标的。

3.4 评标结果开标结束后10天内招标人通过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通知各投标单位。

四、评标及授予合同

4.1 评标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4.2 公示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公示2天,没有投诉后在通知时间内办理中标手续,并签订合同。

4.3 中标通知书

对中标单位我公司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要求与项目联系,准备货物,不得以尚未签订正式合同为由耽误进度。

4.4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单位通知的时间及地点,由有效授权代表前往与招标单位进行合同签订。

对无故不参加投标、中标后无故不签订合同的单位,或具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单位,一经查实将永久性地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 合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情况,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沈阳市所辖项目施工场地内

第二条 租赁价款及内容、机械调试与维护

2.1 合同价款包括投标单位履行全部合同约定义务的价款和酬金。合同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机械租赁费、燃油费、进出场费、机械人工费、看护费、保养维护费、各类运杂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市场涨价风险、保险、售后服务及维修、各类政府所收的规费、运抵至招标单位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

2.2 投标单位将机械设备运至招标单位现场指定地点后需对机械进行调试维护,保证机械设备能够正常工作,若发现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投标单位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并承担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机械在运输、安装、拆卸、维修、使用过程中引起的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机械设备的司机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工地吃住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 合同签订方式:固定单价合同(不含税单价)。

3.2 合同总价工程完工后据实结算。

3.3 投标单位必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统一着装、佩戴胸卡,所有个人安全劳动保护用品投标单位自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及总价中。

3.4 投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招标单位门禁管理及其他一切招标单位制定的相关规定。

3.5 投标单位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前发生的一切交通相关问题,招标单位不予协调解决;进入现场后,因道路等问题,招标单位给予相应配合。

第四条 过程中工程量计量方式

4.1 招标单位根据现场施工需要提前2天提出机械进场计划,明确机械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及预计作业时间。由项目物资负责人将计划以如下任一方式:书面、短信、邮件、微信等有效方式通知投标单位。

4.2 招标单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由专人负责明确每日作业区域、工作内容,并在每日作业结束后双方共同确认施工机械种类、规格型号、作业时间、工作内容等必要因素后如实填写《施工机械确认单》经手人签字确认。

4.3每月15日双方编制《周转工具月度租赁费结算单》作为月度租赁结算依据。

4.4 以“周转工具月度租赁费结算单”为过程结算依据,最终办理“周转工具租赁费总结算单”为最终结算依据,并收回过程中开具的“周转工具月度租赁费结算单”。

第五条 结算及价款支付方式

5.1 结算:投标单位依据经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共同签署的“施工机械确认单”为数量结算依据,经招标单位工程项目部材料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签字后的“周转工具月度租赁费结算单”可作为支付物资价款的依据,付款时需项目及公司相关人员按《物资设备采购款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双方每月16日办理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所供合格货物的结算。

5.2 付款方式:按实际结算付款,每月签署《周转工具月度租赁费结算单》作为付款依据。

每月按实际已结算租赁机械总价值的60%付款,在全部供货完毕后的三个月内双方办理供货结算单,结算完毕后付至结算租赁机械总价值的7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至结算租赁机械总价值的90%,10%质保金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如因工程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招标单位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的,双方协商决定。

5.3 税金及发票约定:

5.3.1 纳税人信息:

招标单位

名 称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请勾选)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电 话

开户行及账号

投标单位

名 称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请勾选)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电 话

开户行及账号

任何一方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3.2 计税方法:

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请勾选)

□ 一般计税方法 □ 简易计税方法

税率为:%

5.3.3 开具发票的种类:

投标单位在向招标单位请款时,应根据招标单位确认的付款数额开具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请勾选:□专用 □普通)发票。

若投标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且本款第1项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投标单位需提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投标单位需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5.3.4 发票的送达:

投标单位应在开票之日起7日内将发票送达招标单位指定人员,招标单位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招标单位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投标单位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投标单位提出拒收的,不视为招标单位已签收。

5.3.5 不合规发票的情形: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5.3.5.1 投标单位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5.3.5.2 投标单位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5.3.5.3 投标单位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5.3.5.4 因投标单位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招标单位不能认证、抵扣的;

5.3.5.5 因投标单位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招标单位不能认证、抵扣的;

5.3.5.6 因投标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招标单位不能认证、抵扣的;

5.3.5.7 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5.3.5.8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5.3.6 拒收发票的处理:

若投标单位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招标单位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招标单位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

投标单位在招标单位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招标单位。若因招标单位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招标单位应在拒收的同时向投标单位提供正确开票信息。

本款中招标单位拒收发票,或招标单位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招标单位违约,且投标单位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5.3.7 因发票违约的违约金及合同解除:

若投标单位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投标单位还应按招标单位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投标单位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招标单位损失,因招标单位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

若投标单位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招标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则投标单位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招标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3.8 进项税额发生变化的情形处理:

若投标单位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招标单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投标单位承担,招标单位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5.3.9 违约金开票:

若招标单位从货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投标单位仍应按扣除前的货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支付的违约金均为含税金额,在招标单位支付违约金前,投标单位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增值税率或征收率,向招标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

5.3.10 发票遗失的处理:

若招标单位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5.3.11 其他抵扣凭证:

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开具的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均适用于本合同中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约定。

5.3 双方每月16日办理月度租赁费计量单,每月挂账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直至办理总结算单。(若因投标单位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票造成无法付款,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第六条 技术质量要求

6.1 招标清单项下的所有物资(设备)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6.2 招标清单项下的所有物资(设备)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要求。

6.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4 投标单位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招标单位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GB-T2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第七条 违约条款

7.1 若投标单位未能按机械计划要求送抵机械抵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视为投标单位违约,投标单位承担因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7.2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投标单位保证所提供机械设备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投标单位保证招标单位在使用机械设备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单位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若招标单位因此遭受损失,则招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全额支付招标单位的损失。

第八条 质量保修

8.1投标单位应当免费对招标单位或者设备、材料的最终用户进行技术培训、指导。投标单位承诺在机械租赁期间,在接到招标单位安装指导服务的要求后,不晚于2个小时到达服务现场;投标单位承诺在机械作业期间,最晚不迟于6个小时,到达服务现场。

8.2由投标单位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维修并承担其费用。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投标单位不得转让债权。

9.2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涉及本协议约定事项或与之相关的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协议关于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如发生类似情形,该等约定亦属无效。


第三章 投标报价格式

投 标 报 价 书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编号 CSCEC-WZ-20404-F2-*******招标文件,经认真分析我公司的能力和招标文件内容条款,我公司愿以下列报价提供贵公司沈阳市项目所需零星机械租赁。

序号

机械名称

型号

单位

暂定时长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备注

1

挖掘机

5.5-7吨级

小时

30

2

挖掘机

12吨级

小时

30

3

挖掘机

20吨级

小时

30

4

挖掘机

24吨级

小时

30

5

挖掘机

25吨级

小时

30

6

挖掘机

30吨级

小时

30

7

挖掘机

40吨级

小时

30

8

液压破碎锤

5.5-7吨级

小时

200

9

液压破碎锤

12吨级

小时

200

10

液压破碎锤

20吨级

小时

200

11

液压破碎锤

24吨级

小时

200

12

液压破碎锤

25吨级

小时

200

13

液压破碎锤

30吨级

小时

200

14

液压破碎锤

40吨级

小时

200

15

推土机

D60型

小时

50

16

推土机

120型

小时

50

17

推土机

140型

小时

50

18

汽车吊

8t

小时

30

19

汽车吊

16t

小时

30

20

汽车吊

20t

小时

30

21

汽车吊

25t

小时

6000

22

汽车吊

25tK5

小时

1000

23

汽车吊

50t

小时

1000

24

汽车吊

70t

小时

50

25

汽车吊

80t

小时

30

26

汽车吊

100t

小时

30

27

汽车吊

25t

200

12小时/天

28

汽车吊

25tK5

50

12小时/天

29

汽车吊

50t

30

12小时/天

30

汽车吊

70t

30

12小时/天

31

装载机

20

小时

30

32

装载机

30

小时

30

33

装载机

50

小时

30

34

运输车

4.2m

小时

50

货箱长度

35

运输车

6m

小时

50

货箱长度

36

运输车

8m

小时

300

货箱长度

37

运输车

10m

小时

300

货箱长度

38

运输车

12m

小时

1000

货箱长度

39

运输车

10m

50

12小时/天

40

运输车

12m

50

12小时/天

41

自卸车

3t

小时

30

42

自卸车

8t

小时

30

43

自卸车

15t

小时

30

44

翻斗车

12m3

小时

50

45

翻斗车

15m3

小时

50

46

翻斗车

20m3

小时

30

47

自卸吊

3t

小时

50

48

自卸吊

6.2t

小时

300

49

自卸吊

8t

小时

600

50

自卸吊

10t

小时

50

51

自卸吊

12t

小时

50

52

自卸吊

16t

小时

50

53

自卸吊

6.2t

20

12小时/天

54

自卸吊

8t

20

12小时/天

55

自卸吊

12t

10

12小时/天

56

自卸吊

16t

10

12小时/天

57

箱式货车

4.3m

小时

50

58

箱式货车

6.2m

小时

50

59

震动压路机

5t

小时

50

60

震动压路机

12-20t

小时

50

61

三轮平碾

8t

小时

50

62

洒水车

9-15m3

小时

100

63

洒水车

9-15m3

10

12小时/天

64

发电机

50KW

小时

200

不含油

65

发电机

150KW

小时

200

不含油

66

发电机

200KW

小时

200

不含油

67

发电机

300KW

小时

50

不含油

68

内燃机叉车

2t

小时

30

69

内燃机叉车

3t

小时

30

70

内燃机叉车

5t

小时

30

71

内燃机叉车

8t

小时

30

72

辅助人工(力工)

小时

1000

投标单位: (盖公章)

负责人:

日 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我(法定代表人)为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身份证号 )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参加的投标活动及签订采购供应合同。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特此证明。

授权委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委托单位:(盖章)

授权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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