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德康置业有限公司70%国有股权
德州德康置业有限公司70%国有股权
项目编号 | SDZR2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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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德州德康置业有限公司70%国有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德州市德达益远投资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德州市陵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
转让比例 | 70 |
挂牌价格 | 6,602.46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0-01-17 |
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公司章程规定,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德州市德达益远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比100%;德州市德达益远投资有限公司应于2028年12月31日前实缴出资100万元,于2030年1月1日前实缴出资1900万元。截至挂牌前,德州市德达益远投资有限公司实缴出资0万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新联谊德审字[2019]第1026号《审计报告》及济天泽评报字(2019)第2558号《资产评估报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本项目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进行投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满足上述全部条件下,登记住所在山东省德州市的意向受让方优先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标的企业公司章程及股权比例继续履行股东实缴出资等相关权利义务。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产生的盈利由原股东享有,亏损由标的企业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价款采取分期支付的,首期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除首期交易价款外的剩余交易价款须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利息自首期交易价款支付完成之日起起算。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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