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琉璃乡麻柳湾村5组、包江桥村8组新建商业用房、美术馆及附属设施项目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锦江区琉璃乡麻柳湾村5组、包江桥村8组新建商业用房、美术馆及附属设施项目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锦江区琉璃乡麻柳湾村5组、包江桥村8组新建商业用房、美术馆及附属设施项目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锦江区琉璃乡麻柳湾村5组、包江桥村8组新建商业用房、美术馆及附属设施项目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投资备【2017-510100-70-03-093680-BQFG】00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西部印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抗震支架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非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招标[2017]0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01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锦江区琉璃乡麻柳湾村5组、包江桥村8组。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商业用房、美术馆及附属设施。总用地面积约33162.8㎡,建筑面积约为234528㎡,包括写字楼、商业、美术馆等业态。
2.3、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所示范围内施工图和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抗震支架内容,并通过相关验收,配合各专业施工作业。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至少完成或承接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月 18日至2020年 1月 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除介绍信留存原件外,其他资料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建设网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64号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五冶路9号
邮 编:610056
联 系 人:向先生
电 话:02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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