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镇雄县脱贫攻坚食用菌生产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帮扶镇雄县脱贫攻坚食用菌生产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帮扶镇雄县脱贫攻坚食用菌生产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编号:2020004

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帮扶镇雄县脱贫攻坚食用菌生产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编号:2020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帮扶镇雄县脱贫攻坚食用菌生产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镇发改复〔20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雄县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帮扶镇雄县脱贫攻坚项目捐赠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镇雄县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帮扶镇雄县脱贫攻坚食用菌生产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单位:镇雄县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心

2.3工程地址:镇雄县母享镇

2.4工程性质:新建

2.5建设规模:具体为完成项目“三通一平”,利用湾沟村4个地块共483亩,建设445个食用菌种植大棚;利用母享村100亩土地规划日产10万袋菌棒工厂。建设25m×12m×4.5m规格出菇大棚445个和标准菌棒生产厂1个,大棚生产区配套喷灌系统、灌溉水池、蓄水池、水泵房、看管房、棚间道路等,菌棒生产厂包括原料堆放车间、原料加工车间、拌料装袋车间、净化车间(含灭菌室、冷却、接种、菌种培养)、综合用房、锅炉房、辅助用房、卫生间、厂区场地及道路硬化等。

2.6承包方式: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7计划投资:约 9229万元(含勘察,设计,施工)

2.8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9招标范围: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帮扶镇雄县脱贫攻坚食用菌生产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服务(包括竣工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完成和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10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含乙级)或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设计资质(含乙级)。

(二)人员要求

1、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投标申请人企业,同时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

2、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换,必须长驻项目部,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根据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规定,投标申请人中标后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须交建设单位压证施工,项目验收完成后退还。

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工作单位应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4、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三)企业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今承担过5000万元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EPC项目业绩一项(附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及合同证明材料或中标通知书)。

(四)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交2016年至2018年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和企业财务情况说明。

(五)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没有任何行贿的劣迹。

(六)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省外企业应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文要求,需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滇登记信息(省外建筑企业在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上登记基本信息,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投标前自行打印针对投标项目的登记信息)。

4、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公司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9日09:00时至2020年1月23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注: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请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程序,否则视为投标无效,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4.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4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18日09:30时。
4.5递交方式:网上递交,递交网址:http://www.ztggzyjy.zt.gov.cn/,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还须在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址: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开标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刻录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6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7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8各投标申请人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招标文件费800.00元,若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人资格。

4.9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各投标人须严格按所投标段中“标段信息”的保证金账户、户名、金额缴纳。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后,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在投标界面“确认投标保证金”处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确认保证金并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确认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未确认,未绑定项目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无需再到交易中心开收据;

六系方式

招 标 人:

镇雄县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镇雄县乌峰镇桃李巷98号

地 址:

昭通市昭阳区丽水馨城E6-3

联 系 人:

曾聪

联 系 人:

洪仕界

电 话:

15012354656

电 话:

1509656526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食用菌 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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