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经三路(纬五路至纬九路段)、纬七路道路照明工程灯杆采购招标公告
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经三路(纬五路至纬九路段)、纬七路道路照明工程灯杆采购招标公告
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单位—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办公室的委托进行招标,现对天津空港加工区经三路(纬五路至纬九路段)、纬七路道路照明工程灯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办公室
二、招标代理单位: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天津空港加工区经三路(纬五路至纬九路段)、纬七路道路照明工程灯杆采购
四、建设地点:天津空港加工区二期用地范围内
五、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是对上述工程范围内的路灯灯杆采购,其中15米灯杆约120根;12米灯杆约180根。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天内。
六、资金来源:投资公司出资
七、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具体要求如下:
(1)生产商营业执照范围中具有上述货物的生产及销售内容,并且生产单位须具备上述货物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并证明在加工制作设备、人员、材料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满足本次采购的需要,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2)销售商需具有生产商授权的销售许可证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销售货物的证明资料,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3)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有一家生产商或销售商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
八、报名时间:2007年8月30日—2007年9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截止2007年9月6 日下午16:00前 (周六、日除外)。
九、报名地点:天津空港加工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十、报名须知:
(1)生产商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销售商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销售许可证(原件)、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报名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
十二、联系人: 周琛 电话:********-***
十三、未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07年8月29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 / 保税区招标站
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 / 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
负责人:靳辉、李守明 / 张敏求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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