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食堂劳务服务外包第1次 招标公告
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食堂劳务服务外包第1次 招标公告
长沙市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食堂劳务服务外包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1月17日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餐饮服务 | 食堂劳务 | 开设早、中、晚、晚加班(夜间桥隧巡查、应急处置值班人员就餐)四餐。食堂拟采取劳务外包,通过政府采购实施,约需经费37.2万元/年(厨师2名,6500元/人.月;帮厨4人,4500元/人.月),从行政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占用中餐补助经费),定点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 1 | 项 | 372000 | 37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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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07月至2019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07月至2019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07月至2019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07月至2019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近三个月(2019年07月至2019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供应商自己注明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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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长沙市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敖学谦 | 联 系 人: | 程泽 |
电 话: | ****-******** | 电 话: | 138*****108 |
地 址: | 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382号 | 地 址: | 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14楼24房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0 年1 月17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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