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郑州车辆段郑州客整所油罐油污泥处置询价公告
[招标]郑州车辆段郑州客整所油罐油污泥处置询价公告
郑州车辆段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郑州车辆段郑州客整所油罐油污泥处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XJ-CL2020-01
三、询价项目如下:
标段 | 序号 | 询价项目名称 | 处置数量 |
1 | 1 | 郑州车辆段郑州客整所油罐油污泥处置项目 | 以实际产生量为准 |
1.处置地点:郑州车辆段郑州客整所。
2.处置时间:自下发询价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处置。
3.付款方式:处置验收合格后,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财务规定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具有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正式《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河南省环保厅要求的HW09/HW08危废处置资格和危废运输资格,经营范围需具备与招标标段相符的危险废弃物经营类别。(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5. 投标人具备废油污泥的利用或处置能力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附废油泥处置的文字描述及工艺流程图。对罐内的油污泥进行清理、搬运,清理后罐体内要进行挥发气体检测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6.投标人运输车辆需符合交管部门运输规定及环保要求并在郑州交管部门备案登记,并有相应的运输应急预案,制定有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安全防护措施以及按照要求配备的相应污染防治设备。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须附其在进行危废处置工作上未受过处罚的证明材料。
四、报价要求
1、请于2020年1月22日17:00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将投标单位资质证明及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运输人员及罐体内部清洗人员作业资格证书资料以及服务承诺(均加盖单位公章),以特快专递形式或密封送达郑州车辆段材料科513室。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所有报价资料应按要求装订成“报价文件”,密封到一个文件袋里。未进行密封处理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在对询价处置项目进行报价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招标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工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450000
通信地址:郑州市管城区航海中路南五里堡客技路郑州车辆段材料科513室。
五、采购规则: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金最大的供应商。
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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