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0300]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乌槎安置点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JG2020-0300]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乌槎安置点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乌槎安置点基础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乌槎安置点基础工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农经【2015】17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招标人为大埔县高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大埔县高陂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预应力管桩静压力压桩施工,土方开挖、基础结构施工。


2.3招标范围:具体按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内容。


2.4招标控制价: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


3.5 人员资格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具有建筑类中级或以上职称,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3.5.2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3 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外,另需配备土石方工程师、土木建筑中级或以上工程师各一名,须具有相应的职称证书;测量工程师一名,须具有岗位证书及测量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材料员一名,须具有岗位证书及建筑材料中级或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标准员、资料员各一名,须具有岗位证书及建筑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拟派专职安全员一名,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建筑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相关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的社保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3.6 投标人应已具有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为中心备案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投标人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7 信誉要求:


自2019年7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有不良行为通报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8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建字【2018】109号文,为能在保证后期实名管理对象到岗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开工、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并为杜绝挂靠行为,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原件、相关证书原件(按招标公告附件一人员要求提供)以及提供项目管理班子在广东省数据开放平台无在建项目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职称证书需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网页查询截图或者评审机构联系电话(无法提供或无法查询,不予确认)。在投标登记申请前先到招标代理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学海路泰丰综合楼315,联系人:陈工****-*******)核查相关原件后到招标人处办理投标诚信承诺书手续<span lang="EN-US >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时间:2020年1月18日至2020年1月22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2020年1月18日至2020年1月22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附件三)要求的投标登记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窗口)投标登记申请,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共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0年2月14日8时40分至2月14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于2月14日9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举行开标评标会。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埔县高陂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人地址: 大埔县高陂镇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弘宇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学海路泰丰综合楼315


联系人: 陈工 电话:****-*******





日期:2020年1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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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投标人投标登记申请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



页码


投标登记申请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供不装订)



原件




2


投标人投标登记申请提交资料一览表(按附件格式三)



原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4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5


投标人法人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的社保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原件备查




6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有建筑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的社保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原件备查




7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的社保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原件备查




8


拟投入其他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求:需配备土石方工程师、土木建筑中级或以上工程师各一名,须具有相应的职称证书;测量工程师一名,须具有岗位证书及测量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材料员一名,须具有岗位证书及建筑材料中级或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标准员、资料员各一名,须具有岗位证书及建筑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拟派专职安全员一名,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建筑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以上人员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二代身份证近三个月(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的社保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原件备查




9


投标人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是省外企业则同时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提供该平台的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




10


自2019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申请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有不良行为通报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原件




11


投标诚信承诺书复印件(按附件二格式)



原件备查




注: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2、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
157*****81762.doc">(招标公告)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乌槎安置点基础工程.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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