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黄三角农高区段)施工一标段(二次)施工标招标公告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黄三角农高区段)施工一标段(二次)施工标招标公告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黄三角农高区段)施工一标段(二次) - 施工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黄三角农高区段)施工一标段(二次)已经 山东省水利厅以“ 鲁水许可字[2019]112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包括干流治理工程及分洪道治理工程,工程内容如下: (1)干流治理工程:堤防加固填筑土方575486.6m3,堤防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85659.52㎡,预制混凝土开孔式连锁块护坡24004.9㎡;(2)分洪道治理工程:大堤复堤填筑142511.97m3,沥青混凝土路面163610㎡,子槽填筑111824.1m3,子槽清淤261781.8m3,排水槽1753m3,上堤坡道27处沥青混凝土路面共4784.09㎡,拆除重建生产桥7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15256.3745万元。质量等级:合格。
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黄三角农高区段)施工第一标段
标段内容:
(1)干流治理工程:堤防加固填筑土方575486.6m3,堤防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85659.52㎡,预制混凝土开孔式连锁块护坡24004.9㎡;(2)分洪道治理工程:大堤复堤填筑142511.97m3,沥青混凝土路面163610㎡,子槽填筑111824.1m3,子槽清淤261781.8m3,排水槽1753m3,上堤坡道27处沥青混凝土路面共4784.09㎡,拆除重建生产桥7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15256.3745万元。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拟任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0.固定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400万以上项目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12.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1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14.技术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技术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仅提供人身意外险缴纳证明材料).1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仅提供人身意外险缴纳证明材料).16.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规模
大型(2)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符合鲁建建管字〔2019〕14号文件要求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与施工资质相对应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与施工资质相对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已中标本工程监理标、检测标、代建标、其他施工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8投标人及参与本次招标的相关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01-19 08:30:00~2020-01-23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8.4支付方式:电汇。开户名: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0,开户行行号:********0019。购买招标文件费必须由单位基本账号汇出,否则不给予确认。 8.5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及缴纳代理费时,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一般纳税人相关证明、单位全称、税号、银行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需要邮寄发票时,请写明收件人、地址、电话)。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后5日内发至邮箱jzzb0546@126.com,否则视为不需要发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152*****088
电子邮箱 ngqzhang@163.com 电子邮箱 jzzb0546@126.com
地址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智慧路 地址 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厦一楼西大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三角 综合治理 防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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