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申报用地预审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申报用地预审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申报用地预审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MXCG-2020-3

三、项目预算金额:6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节水)产品强制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服务内容:安阳县人民检察院申报用地预审服务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编制、办理本项目用地预审所需的各种文件、报告、报表等,委托专家审查并获得审查意见等工作,以及进行项目文件的报批工作等,最终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通过。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提供本单位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意一人)和其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或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启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提供测绘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提供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提供供应商近半年中任意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截图或社保缴费凭证为准)。

8.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相应证书。

9.具有社会信用评价机构认证的 AAA 信用等级证书及评估报告。■提供等级证书及评估报告。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2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铭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开发区华强新天地11栋4层404室)

3.方式:购买询价通知书时应携带的资料:

3.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办理并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签字),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询价通知书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响应文件》开启后,将由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4.售价:30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2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铭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安阳市开发区华强新天地11栋4层405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2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铭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安阳市开发区华强新天地11栋4层405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21日。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安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阳市东工路49号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2. 采购人:河南铭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开发区华强新天地11栋4层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

发布人:河南铭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0年1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地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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