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凤凰公园人防工程封堵构件及活门槛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利津县凤凰公园人防工程封堵构件及活门槛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利津县凤凰公园人防工程封堵构件及活门槛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利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东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1月18日19:56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利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利津县凤凰公园人防工程封堵构件及活门槛采购项目 | 1 |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供货安装能力;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3、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须具备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提供在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的登记备案证明(或在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上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网上公示截图);如是代理商需提供上述生产商复印件;4、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谈判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50000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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