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脱硫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2019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脱硫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9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脱硫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1月19日09:5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1月19日09:00至2020年01月23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2月10日13: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彩宇宾馆三楼会议室(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 | ||
预算金额 | ¥341.9549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司伦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洋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司伦 ****-******** |
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脱硫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脱硫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GJZ2019J-C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司伦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李洋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司伦 ****-********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项目名称:
《2019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脱硫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2 项目概况:长春经开供热集团营口分公司脱硫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5 计划工期:按甲方要求。
6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1.954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9日 09:00至2020年01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彩宇宾馆三楼会议室(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2019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脱硫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JGJZ2019J-C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脱硫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19年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脱硫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2.2 项目概况:长春经开供热集团营口分公司脱硫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5 计划工期:按甲方要求。
2.6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完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施工管理及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近三年(2016-2018)有过类似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近三年(2016-2018)有过类似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28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人提供本企业(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具有独立开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家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7) 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8)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5.文件发售
5.1发售时间:2020年1月19日-2020年1月23日,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5.2.发售地点: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5.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5.4售价:800元/套。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 10日 13时 30 分。
6.2开标地点:长春市彩宇宾馆三楼会议室(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不少于招标控制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李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联系人:徐司伦
联系电话:****-********
2020年1月19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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