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高清科技法庭政府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高清科技法庭政府招标公告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人民法院高清科技法庭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寿光市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寿光广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人民法院高清科技法庭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20年01月19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寿光市人民法院高清科技法庭包含:高清庭审主机、应用系统管理终端、强电控制器、庭审发言话筒(加密)、数字音频处理器、庭审发言话筒、法庭音频功放、科技法庭音箱、嫌疑人话筒、高清4K智能云台摄像机、智能云台摄像机、高清平板电视、平板电视支架、高清宽屏显示屏、高清显示屏、显示屏支架、HDMI高清分配器、综合标准机柜、法庭布线及辅料、千兆交换机、内网解码器、外网编码器、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费、打印机、书记员应用软件、后台媒体资源管理系统、流媒体录播服务系统等。
项目预算:167.98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须详细列明采购品目,工程类项目须附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高清庭审主机 | 1、机箱技术要求: 1)应为高集成专门为法庭庭审应用而设计的专业系统设备;主机采用19英寸标准单一机箱,系统设备高度不大于2U; 2)系统为非叠加式,集成包含:视频矩阵、音频矩阵、画面合成器、高清编解码器、中控系统; 3)需采用全数字化核心设计,采用模块化接口结构,每个接口模块采用板卡式设计可自由配置,支持带电插拔升级维护; 4)采用嵌入式架构,Linux操作系统,安全可靠,稳定性高; 5)主机离线状态下,主机仍可开庭运行,进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法庭控制等功能操作,并能进行脱机庭审录像; 6)前面板需具备≥5个操作快捷按键; 7)需具备≥1T内置硬盘,用于庭审数据音视频备份存储; 8)在不增加其它额外设备的前提下,实现远程庭审; 9)需支持流媒体实时传输协议RTSP;并可以在不增加额外设备的前提下与H.323设备互联; 10)支持数字法庭流媒体实时录制文件功能; 11)具备支持网络存储中保证数据完整性的能力; 12)支持基于网络带宽的流媒体文件传输方法; 13)具备支持远程音频交互的回音消除能力。 2、视频基板技术要求: 1)视频输入要求:≥6路SDI高清信号输入接口,兼容HD-SDI和3G-SDI,分辨率支持不少于1080P60/30、720P60/30;≥6路DVI-I证据视频输入接口,兼容不少于DVI-D/HDMI/VGA/YPbPr等信号类型,分辨率不少于1920×1080/1280×720/1280×1024/1024×768;不少于3路IP摄像机进行1080P/720P解码信号接入; 2)视频输出要求:≥4路高清DVI输出接口,支持输出DVI-D/HDMI/VGA信号;输出分辨率支持不少于1080P60、720P60、1024×768、1280×1024 3)切换要求:需具备内置高清混合矩阵,且支持多路信号的同步切换; 4)画面合成要求:需具备硬件高清图像合成器,可提供2/4/6/8/9等多种合成画面格式,并同时支持2种不同类型的合成画面输出,合成画面的输出分辨率支持不少于1080P; 5)视频解码要求:支持不少于2路远程1080P格式视频解码能力,可用于远程提讯、远程三方庭审; 6)视频编码要求:支持不少于1路1080P的H.265编码格式输出;码流速率从1-8Mbps可调; 7)编码输出格式:符合最高院要求MPEG4文件存放格式;需支持将音频录制为独立文件格式存放; 8)控制协议要求:具备全双工可编程RS-232和RS485端口,需兼容RS232、RS485/422等通用控制协议,可连接强电开关控制器、触摸屏、控制面板、摄像机等多种集控设备; 9)证人保护需求:具备将证人的视频进行马赛克虚化处理,以具备证人出庭保护功能(不额外增加设备的情况下对任意一路接入摄像机信号进行视像模糊马赛克处理); 10)其他要求:音视频完全同步,直播延时小于200毫秒(LAN内); 3、音频基板技术要求: 1)音频输入要求:支持≥11路MIC输入,≥5路线路音频输入;支持≥4路线路输出; 2)音频编码要求:音频编解码支持协议:G.711、AAC(ISO/IEC14496-3),支持≥4路音频编码能力,支持≥2路音频解码能力; 3)音质处理要求:具备反馈抑制、背景降噪、自动增益、远程音频回声消除功能,以保证法庭扩声的清晰效果(需提供音频效果调节界面截图);并且具备远程音频交互的多路声学回声消除; 4)证人保护需求:具备将证人的音频信号进行变声处理,以具备证人出庭保护功能(不额外增加设备的情况下对任意一路接入麦克风信号进行变声处理)。 | 台 | 6 | |
2 | 应用系统管理终端 | I5 /4G/1T/128G固态/DVD刻录(含键盘、鼠标) | 台 | 6 | |
3 | 强电控制器 | 8路电源开关控制器,用于控制外设供电电源。 | 台 | 6 | |
4 | 庭审发言话筒(加密) | 与数字音频处理器配套使用(加密)。 咪芯:背极式驻极体 指向性:心型 频率响应:40Hz-18kHz 灵敏度:-38dB±3dB(1dB=1V/Pa at 1kHz) 等效噪声级:≤25Dba 电源:48V DC,2mA | 台 | 24 | |
5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1、支持网络集中管理; 2、支持语音备份、音频直录播; 3、支持故障自动报警; 4、内置12路独立话筒输入/12路独立线路输出通道,每路话筒输入单独增益调整,具备48V独立幻象电源供电;具有双音轨自动混音编组功能实现智能高清音频采集,双音轨同时工作互不干扰; 5、支持4组音频编组独立输出; 6、1组远程通讯线路音频输入及输出;1路独立的专业系统监听输出;具备自动EQ均衡调节;支持语音识别系统; 7、可通过PC/IPAD进行场景预设;信号处理模块包括全双工回声消除、环境系统噪声过滤、声反馈啸叫处理、路由器、延时器、矩阵混音器、信号发生器、电平显示表、自动增益控制; 8、通讯协议:TCP/IP;网络音频格式:AAC 9、板载网络1000M/100M 以太网 RJ45 | 台 | 3 | |
6 | 庭审发言话筒 | 换能方式:ECM电容式; 指 向 性:心形单指向; 频率响应:65Hz- 20KHz; 灵敏度:-44dB±3dB; 输出阻抗:2KΩ±15%; 工作电压:两节五号(AA)电池或幻像48V。 | 台 | 24 | |
7 | 法庭音频功放 | 频率响应:20Hz - 20kHz (+0/-1.5dB) 信噪比: ≥85 dB 输入灵敏度:0.775v/1.4V 输入阻抗(平衡/不平衡): 40kΩ / 20 kΩ 电压增益(8时):34 dB 输出类别:Class D | 台 | 6 | |
8 | 科技法庭音箱 | 频响范围宽于或等于60-20kHz; 指向性180°±5°锥形; 灵敏度大于或等于86dB; 最大声压级大于或等于104dB; 最大功率大于或等于60W/16Ω; | 台 | 24 | |
9 | 嫌疑人话筒 | 类型:Φ9.7双咪芯多极电容式 | 支 | 3 | |
10 | 高清4K智能云台摄像机 | 图像传感器:SONY 1/2.5英寸Progressive CMOS 有效像素:850万像素 信号系统HD:4K/30/25,1080p60/50,1080p30/25,1080i60/50,720p60/50 信号制式:PAL/NTSC 镜头:12倍光学变焦,f=3.9mm(广角端)~46.8mm(远端) 水平视角:72.5°(广角端) ~7.4°(远端) 聚集模式:自动/手动 最低照明:0.1Lux 快门速度:1/1~1/10000S 增益:自动/手动 白平衡:自动/手动/室内/室外 图像效果:彩色/黑白/电子翻转 S/N比率:50dB以上 水平摇移:355°(最大速度80°/秒) 俯仰摇移:-30度至90度(最大速度60°/秒) 预置位:遥控9个,键盘最多可设200个 视频输出HD:HDMI、3G-SDI、USB 2.0、RJ-45 电源要求:12V DC(10.8~13.0V DC) 控制协议:SONY VISCA、PELCO P/D 控制方式:RS-232C、RS-422/485、USB控制 | 台 | 12 | |
11 | 智能云台摄像机 | 图像传感器:1/2.8英寸 Exmor CMOS 信号系统 HD: 1080i/59.94,1080i/50,1080p/29.97,1080p/25,720p/50,720p/59.94; SD:NTSL,PAL; 镜头:20 倍光学变焦; 最低照度:0.5Lx(F1.6); 曝光控制:动/手动/优先级AE/曝光补偿/亮度; 快门速度:1/1~1/10000秒; 增益:自动/手动(-3~+28dB); 白平衡:自动/室内/室外/日光灯/手动; 图像效果:电子翻转、彩色、黑白 | 台 | 12 | |
12 | 高清平板电视 | 屏幕尺寸:≥50英寸;分辨率:3840*2160;刷新率:60HZ;接口:2*HDMI,1*网络接口,电源:220V/50HZ。 | 台 | 12 | |
13 | 平板电视支架 | 可伸缩 | 台 | 12 | |
14 | 高清宽屏显示屏 | 显示器尺寸: ≥29英寸;屏幕类型:IPS;显示器分辨率:2560×1080;响应时间:5ms; 可视角度:178/178°;接口类型:HDMI×2。 | 台 | 18 | |
15 | 高清显示屏 | ≥21.5寸显示器,16:9,最佳分辨率1920×1080,视频接口:1*HDMI,1*VGA。 | 台 | 18 | |
16 | 显示屏支架 | 可折叠 | 套 | 36 | |
17 | HDMI高清分配器 | 1路高清HDMI信号输入支持8路HDMI信号输出 | 台 | 6 | |
18 | 综合标准机柜 | 19英寸标准机柜 (根据现场环境而定) | 个 | 6 | |
19 | 法庭布线及辅料 | HDMI线,音频线,3*1电源线,2*0.5电源线,SDI视频线,话筒线及其他所需辅材等 | 套 | 6 | |
20 | 千兆交换机 | 端口:24个10/100/1000 Base-T以太网端口,4个1000Base-X SFP千兆以太网端口。 | 台 | 6 | |
21 | 内网解码器 | 1U/19"标准机箱;支持2路1080P高清视频解码能力。 | 台 | 1 | |
22 | 外网编码器 | 1U/19"标准机箱;支持4路 1080P高清视频编码能力。 | 台 | 1 | |
23 | 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费 | 对庭审直播进行1年技术服务保障。 | 项 | 1 | |
24 | 打印机 | 台 | 6 | ||
25 | 书记员应用软件 | 1)安装于书记员电脑,用于在统一的界面上完成科技庭审模式及各类庭审控制、笔录速记、笔录校对等工作。 2)笔录采用WORD界面模式,也能够支持WPS界面模式,便于书记员根据需要使用。采用标准的WORD或WPS程序嵌入,因此具备完善的编辑软件功能。 3)提供从庭审排期、庭前准备、设备唤醒、开庭前的证据同步与确认、开庭纪律播放、法庭笔录、笔录校对、刻录控制等全面的功能。 4)集成远程提讯、远程开庭控制,支持讯问室或远端法庭远程预约、自动呼叫连接和管理,下拉菜单方式易于使用。 5)提供笔录自动时间标记(自动打点),将笔录与庭审录像完全时间同步,便于笔录校对和点播快速回放。 6)支持庭审过程中单独打印证人证言。 7)支持无后台运行,用于移动审理、断网审理。无后台运行时客户端单独形成相关配置文件,可庭后将庭审数据导入后台管理系统并存放在正确的位置上。 8)支持相关案件合并开庭庭审和多个案件连续开庭庭审。 9)支持庭审指导。 10)对庭审录音录像的录制状态进行监控。可以实时监测庭审发言的声音是否过高或过低。应用界面上的视频窗口实时显示进行监控。 | 套 | 1 | |
26 | 后台媒体资源管理系统、流媒体录播服务系统 | 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能够对庭审中产生的笔录信息、质证信息和庭审实况音视频采集信息进行管理,并对数字法庭系统进行配置和管理。应采用集中统一存储和管理的方式,便于与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整合对接、高效管理、维护和集中应用。能够与法院所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向法庭书记员提供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号、案由、当事人、承办人、合议庭成员等)。系统至少具备如下功能: 1.庭审排期信息的维护管理; 2.需要集中显示庭审消息事件和设备报警消息事件及手工报警信息事件,以便管理员及时处理; 3.需要采用角色方式的权限划分控制; 4.依据权限进行直播/点播控制; 5.庭审音视频信息的内容管理,实现对录像、笔录、案件信息等庭审资源分类管理,可按多种条件查询庭审资源,并可对查询结果浏览、修改、归档、刻录等操作; 6.设备管理,可对法院的配套设备进行7*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设备处于异常状态,系统会立刻发送报警信息; 7.具备不可更改的操作日志,为管理员提供用户日志、系统日志、播放日志的查询,并将管理员的主要操作记; 8.提供针对历史开庭案件的多种查询方法;录在相应的日志里,提供基于的案件号、案件类型、庭审方式、开庭时间、庭审编号、法庭名称、法官等条件的但条件查询或复合查询,查询结果显示在页面下部; 9.具备统计分析,统计分析应该包括案件统计分析、直播统计分析、点播统计分析等,并在各种统计分析中提供饼图、柱状图、直线图等多种直观图形信息,并要支持将数据导出到Excel中做后续数据处理; 10.具备必要的系统设置功能;必须包含法院、部门、法庭、案由、职务、审判字号、案件类型、当事人类型等必要设置选项; 11.庭审直播点播功能:实时显示各数字法庭庭审状态,正在开庭的法庭提供庭审直播链接,未开庭法庭提供庭审预告。实现图文同屏直播/点播,庭审视频图像界面,要求同步显示庭审笔录。笔录在庭审视频图像外显示,不与庭审视频图像叠加,不破坏庭审视频的完整性。每个直播观看用户均可自由切换收看合成复合分割画面的任一视频信号。通过选择复合分割画面中的小画面,使各视频单路信号均可扩大到全屏并流畅显示。每个直播观看用户均可自由切换收看合成复合分割画面的任一视频信号。通过选择复合分割画面中的小画面,使各视频单路信号均可扩大到全屏并流畅显示。在点播过程中,通过点击庭审笔录可快速将画面切换到对应时间点开始播放。 12.系统应具备光盘刻录和盘面打印的功能,提供集中管理庭审媒体资源发布功能。 13.需采用Linux操作系统,以减少网络攻击及病毒侵害,并采用B/S架构。 14.提供后台庭审数据库自动备份功能,解决突发情况造成的数据损坏而无法恢复的问题。 15.提供后台回收站功能,避免用户误操作造成录像及笔录丢失无法找到的情况发生。 流媒体录播服务系统: 1.支持多媒体信号(VGA编码信号、全高清编码信号、4CIF标清编码信号等;同步录制;支持视频分辨率,各视频规格情况下不得低于如下分辨率:标清视频:720x576、高清视频:1080P、720P、VGA/DVI视频:1280x1024; 2.支持连接远程法庭、远程讯问室,转发远程音视频数据流给庭审主机,并对远程数据流同步录制为单独文件. 3.支持对其他法院的庭审直播进行数据流转发,接收其他法院的单路直播流,在本院分发给多电脑观看,减少专网带宽占用。 帧频率:PAL-25F/S;NTSC-30F/S。 4.实时存储、直播,音视频完全同步,局域网内直播延时不大于200毫秒; 5.支持50个点的1080P并发直播/点播,挂载数字科技法庭5个。 6.支持庭审录像叠加庭审实际时间、文字等信息。 7.需采用Linux操作系统,以减少网络攻击及病毒侵害,并采用B/S架构。 | 套 | 1 |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地方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其他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符合相关规定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满足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01月20日起,至2020年01月22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01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寿光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圣城东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寿光广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新兴街3008号4楼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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