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原矿输送系统技术改造)(新增贷款部分)代理机构选聘招标公告
环境治理(原矿输送系统技术改造)(新增贷款部分)代理机构选聘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境治理(原矿输送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新增贷款部分)采购代理机构选聘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京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亚行贷款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京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环境治理(原矿输送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为 26307.69万元人民币。本项目采购工作预计2020年开始执行。根据本项目《贷款协定》的规定,使用该组织贷款采购的工程、货物应遵循其《采购指南》;使用其贷款选聘咨询顾问应遵循其《使用咨询服务指南》。为完成上述采购任务,根据财政部财办国合【2017】25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选聘指南》的规定,现选聘采购代理机构。
2.2招标范围:环境治理(原矿输送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新增贷款部分)采购代理机构选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要求;2. 熟悉贷款方和我国采购管理政策及工作程序,具有负责贷款采购代理业务的专业部门和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营体投标须具有已经各方签署的《联营体协议》。组成联营体的成员不能超过两个,《联营体协议》中应当明确牵头人,并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1-19至2020-01-2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承德京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感兴趣的采购代理机构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承德京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选聘征询文件》: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2-10 09:00,地点为汇源大酒店四楼一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京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宽城镇滨河街120号 | 地址: | / |
邮编: | 067600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群力 | 联系人: | /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liql123@163.com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无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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