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原材料保供和服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选择具备经营能力较好、运输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运输单位,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运输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名称、编号、起止地点、承运时间:
标的1:强蛟海螺国华电厂粉煤灰运输招标(编号:NBDSCGZX-YSZB-2020-01);起止地点:宁海国华电厂粉煤灰库--国华电厂地磅--强蛟海螺公司地磅--强蛟海螺指定粉煤灰库内;承运时间: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标的2:强蛟海螺国华电厂脱硫石膏运输招标(编号NBDSCGZX-YSZB-2020-02);起止地点:宁海国华电厂石膏库--国华电厂地磅--强蛟海螺公司地磅--强蛟海螺石膏堆场内;承运时间: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1.2标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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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能提供投标单位开具有效的运输专用发票。
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24小时运输保供能力,粉料类运输要求粉料罐装车不得少于5辆,石膏类自卸车不少于3辆。粉料类罐装运输能力不少于600吨/日,石膏类散装运输能力不少于300吨/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且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标的原材料品种运输的车辆明细及载重吨位,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的运输工具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必须保证车辆及人员进行保险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4、投标单位须在2020年2月18日上午10:00时前(北京时间)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标的1缴纳人民币肆万元;标的2缴纳人民币贰万元;),并确保到账,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标的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及财务现金缴纳,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无息退还投标人。
5、投标人应将运输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强蛟海螺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受理,开标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若发现下列情况时,招标方有权重新招标或竞价:
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所有投标报价都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其它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公示及投标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日--2020年1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各单位需满足招标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资格评审资料(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报名人身份证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地点强蛟海螺财务处业务室。
2、标书的发售:各投标单位于2020年1月27日--2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至强蛟海螺公司财务处购买标书,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拾元,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售后不退。
3、现场勘察:为准确了解各公司现场、运输道路等通行情况,招标方将随机通知对经预审合格并已购买标书的单位进行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投标授权人将投标书于2020年2月18日上午10:00前(北京时间)当面递交到财务处业务室,2月18日上午10:00后不再受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投标书需按要求填写、密封,密封件应注明投标人全称,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开标时间:2020年2月18日上午10:00时。
6、开标地点:强蛟海螺二楼会议室(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四、报价原则
本次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根据招标各标的名称、编号、承运时间,按照各标的起止地点的运输价格,含一切杂费,招标方除此报价外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招标联系人
公司名称:宁海强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
开户 行:建行天景园支行
账号: 3310 1995 4380 5955 011
联 系 人:曹先生夏先生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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