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段示范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段示范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海南省旅游公路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段示范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年9月23日
海南省旅游公路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段示范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旅游公路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段示范工程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南省旅游公路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段示范工程起点位于石梅湾东线高速公路出口处,终点位于春园湾大长岭坡角,全长35.24公里,工程总投资约10亿。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分一个合同段。本次招标范围为海南省旅游公路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段示范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勘察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创意设计(含项目主题、文化、民俗等创意)、公路主体工程设计、景观及生态保护设计、交通安保及旅游标识设计、实施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如下:
(1) 初步设计阶段:2011 年1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2) 施工图设计阶段:2012年1月 1 日~2012年 1 月 31日。
(3) 施工配合服务: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在近5年(2006年-2010年)内完成过累计里程5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或城市次干路及以上等级(含改扩建)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9月 26 日至2011年 9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段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0 号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10 月 24 日8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分至8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政务中心三楼 314 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原省政府办公楼5楼
邮 编: 570204
联 系 人:邢小姐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A座505-508室
邮 编:100102
联系人: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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